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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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句冷言冷語:“有什麼就吃什麼,還挑挑揀揀,真當自己是主子了。”
蘭姨曾揹著姑娘找過二太太一次,二太太給她碰了個軟釘子:“是哪個不長眼的奴才這樣放肆?你告訴我名字,我親手捆了送去給你家姑娘處置。”
這叫蘭姨怎麼回話?府裡的奴才都是盤根錯節的關係,得罪一個得罪一串,她家姑娘是寄住的客人,怎麼好責罰主家的奴才。
投告無門,二太太的態度更助長了下人的氣焰,茗香稍微去晚點,廚房裡只有殘羹冷炙;早點去吧,那邊的人又滿臉不耐煩地奚落:“飯都沒蒸熟,就催上了。”
蘭姨氣不過,跟俞宛秋商量著是不是在雜物間裡起個灶,以後就自己燒火做飯。可壘灶也不是幾個女人做得來的,得請工匠,還得找管家領米糧——退一萬步講,就是她們自己掏錢買米買菜,她們也得拜託沈府的下人幫忙。
這下管家可有話說了:“是府裡的飯菜不合口味?也是啊,俞姑娘是南邊來的千金小姐,吃不慣北邊的食物,要是上次安南王妃在的時候說就好了,可以請她們介紹幾個南邊的大師傅來專門給你家姑娘做菜。”
蘭姨氣得手足冰涼,又不敢跟管家爭嘴,含著一泡眼淚迴轉時,耳朵裡還聽見後面一堆人在起鬨:“叫安南王世子給你們介紹幾個大師傅來嘛。”
“嗤,日頭明晃晃的,就做起白日夢來了。”
蘭姨回去自己關在房裡捂著被子哭了一場,什麼都沒跟姑娘說,可眼睛紅腫成那樣,俞宛秋如何看不到?心知肚明是為了什麼,蘭姨早年夫死子亡,無牽無掛,心裡除了她再沒別人,若有委屈,也是為她抱屈。
就在那一瞬間,她起了離開沈家的念頭。
按原來的打算,是要再住兩年的,她還不滿十三歲,離開了沈家這柄保護傘,出去了容易受人欺負,也做不了什麼事,不說別的,買個鋪子都沒人敢跟你籤文書。她想等兩年及笄之後再謀出路。
可事態發展至此,沈府已經住不下去了。她還是低估了謠言的殺傷力,所謂“積毀銷骨”,她自己可以躲在屋裡不聞不問,蘭姨和茗香她們要出門啊,何苦連累她們每天被人冷嘲熱諷地折磨。
所以,才有了半夜睡不著覺爬起來搗騰箱子的舉動,出去不難,難的是在外面怎麼生活。她首先得清楚自己有多少財產,有沒有能力養活這些人,一個人的尊嚴重要,但前提的是不餓肚子。
俞宛秋從懷裡掏出鑰匙,試了幾次才開啟箱子上的銅鎖,揭開箱蓋,她的眼前閃過一道光亮,不是金銀財寶,而是美輪美奐的衣料。
作為一個草根穿越者,她對絲綢皮草之類的所知實在有限,遠不如在大戶人家當養娘的蘭姨。衣料一塊塊清出來,蘭姨一件件講解:“這是雲錦”,“這是明霞緞”,“這是茜影紗”,“這是水晶狸”,“這是貉子皮,不對,是猾子皮”
衣料清點完,底下是一隻孔雀藍的匣子,長尺許,俞宛秋拿到手裡才看清四周居然鑲了一圈藍寶石。
用那串鑰匙中最小的一隻開匣子,居然打不開,用稍微大點的去試,才開了,原來裡面還躺著一隻更小的匣子。
小匣子裡都是蠶豆大的粉色珍珠,俞宛秋有點小失望,還以為是多貴重的珠寶呢,結果只是珍珠。也許是現代社會里滿街都可看到真真假假的珍珠項鍊吧,她總覺得珍珠不怎麼值錢,蘭姨卻告訴她,這叫“南珠”,是從南洋的海里採來的,賣掉一顆就夠普通人家吃幾年了。
小匣子下面壓著一疊銀票地契,先把銀票拿出來數了一下,整整十萬兩,另加兩張地契兩張房契。
對俞宛秋而言,這已經是鉅額財富了,蘭姨卻把匣子仔細檢查了一遍,然後皺著眉說:“怎麼只有這一點呢,老爺做了十幾年官,光是在南府那兩年也不只十萬兩啊。”
俞宛秋忍不住腹誹:原來我那便宜爹是個大貪官!難怪清朝有人作詩諷刺:“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蘭姨對房契和地契也大大存疑,認為一共才四張實在太少了,還提起舊話:“太太臨終前給二老爺的可不只四張,我親眼看到的,那麼厚一疊。”
言下之意,沈娟把大部分家財都給了孃家,留給庶女的並不多。
要是宛秋是真正的俞宛秋,也許會有點想法。可她不是,她是來自現代身無分文的何小慧,她佔了人家的身體,還得了這麼多意外之財,已經喜出望外了。有了這些財產,再結合當時的物價水平,即使她們六個人坐吃一輩子也不會山空了。
之前所有的擔憂鬱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