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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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你多大的好處一樣,也真敢說。
二太太罵了一會,見眼前的兩個女人都低著頭不敢吭聲,稍稍緩了緩神,又想起來問:“他們兩個真的沒見到?”
“沒有!”林蘭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回答多少次了,心裡一煩,口氣就不免有些重。
二太太又火了,指著林蘭馨的鼻子罵:“你這個蠢貨,連親疏都不分,自己的親妹子不關心,倒去關心一個外來破落戶。她一百年不出門又跟你有什麼相干,要你跑去充好人,帶著她去東嶽廟燒香拜神。家裡沒車子就去外面賃,你倒大方得很,怎麼沒見你對你妹子這麼大方過?”
林蘭馨本來一直咬牙忍耐,因為二太太派人去傳喚她時,她的相公沈潛把她拉到內室一再叮囑,要她好歹忍一忍,不要跟二太太起正面衝突,不管二太太說什麼,只當耳邊風就是了。二太太再兇,總歸要顧點面子,不可能動手打媳婦吧。
可聽到“蠢貨”二字,林蘭馨還是氣得當場哭了起來,抽抽噎噎地跪在地上說:“太太是不是覺得我蠢,不堪為媳,所以打算把嬌杏扶正,把我攆回孃家去?”
本來氣焰熏天的二太太楞了一下,怎麼突然扯到這上頭來了?嬌杏本是林蘭馨的陪嫁丫頭,在她的刻意籠絡下,現在已經成了她的眼線。可這些都是私底下的手段,真當面說出來,還是有些難為情的,故而不悅地斥了一句:“這又關嬌杏什麼事。”
林蘭馨既然把話說開了,也不怕得罪她,索性說得更明白點:“嬌杏見天往太太這邊跑,回去就趾高氣揚的,根本不把我這個少奶奶放在眼裡。她一個下人,若沒有太太撐腰,怎麼敢如此?太太要是容不下我,直接把我攆走就是了,何必抬舉一個下人出來羞辱我。”
“你在胡扯什麼?”二太太面紅耳赤,想拿出婆婆的威勢繼續打壓,但看林蘭馨一副豁出去的樣子,她反而有些招架不住了。
她本來就察覺到,這個一臉嬌憨的媳婦其實是個心有丘壑的人,又曾經走南闖北,見多識廣,不是那麼好掌控的,所以她才退而求其次,從她的陪嫁丫頭入手。據嬌杏自己說,她已經跟三少爺同過房了,她還準備挑個老太君高興的日子開口,讓潛兒把她正式收了。
本來婆婆做主給兒子納個妾根本不算什麼,可林蘭馨這會兒哭著說出來,她竟然也覺得心虛。畢竟,嬌杏不是她沈府的人,而是林蘭馨的陪嫁丫頭,要不要收房,也應該是林蘭馨自己做主才對。這事要是傳出去,別人會說她這個婆婆的手未免伸得太長了。
林蘭馨痛哭一場後,重重地磕著頭說:“要把我攆走也可以,太太有了嬌杏這樣聽話懂事的媳婦,也不需要我這個多餘的人了。但有一點,請太太開恩,把我孃家陪嫁的三萬兩銀子還給我爹孃。即便是我哥娶媳婦,也沒花到三萬兩,爹孃因為疼我,怕我在孃家為難,所以傾囊以授。現在我年紀輕輕就被遣回孃家,丟他們的臉不說,總不能還要他們另外出錢養我一輩子吧。”
二太太的臉色一下子變得很難看,低聲斥罵道:“越說越離譜了,誰見過你的陪嫁銀子?”
林蘭馨伏得低低的臉上滿是嘲弄與不屑,一字一句地說:“老爺寫了借據的,當時他的富景升缺週轉銀子,我爹二話不說給了三萬,一直沒收回。我出嫁之前爹親口告訴我,這個就算是我的陪嫁了。”
二太太緊張地朝窗外看了看,又朝貼身服侍的春兒使了個眼色,春兒會意地出去了。這些話絕對不能讓外人聽見,因為沈鶴的富景升是他們夫妻倆揹著府裡偷偷開的。
開店最原始的本錢就是從沈娟交託的遺產中昧下的一部分,本來店裡生意還不錯的。後來有一次聽了一個道士的哄,說來年會大旱,把錢全部投進去囤米,結果第二年米價大賤,連本錢都虧進去了不少。
自此之後,一直時運不濟,基本上做什麼虧什麼。幾年折騰下來,不僅挪用府裡的銀子投進去的虧空沒法填補,漸漸地連店都開不下去了。就在這時,林蘭馨的爹慷慨解囊,一下子借了三萬兩給沈鶴當週轉金。
沈鶴是貴公子出身,凡事喜歡說一不二,做生意不喜與人合夥,林老爺也無意當二掌櫃,於是過錢的時候籤的是一張借據。
簽完後,林老爺狀似無意地說起自己想為庶長女在京城尋一頭親事,以後他們再到京城來也好有個親戚走動。還說他家不稀罕對方的彩禮,若能有幸跟世家結親,他不僅不要彩禮,還會大大地陪送一筆嫁妝。
沈鶴立刻動了心,自己不是還有個庶出的二兒子也到了議婚之齡嗎?就算講面子給彩禮,也不過二、三千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