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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出征 崇禎八年正月十三,霍丘城東桃園,梅山營臨時較場: 是日,風和日麗,午時的陽光曬得人暖洋洋的。 整個桃園臨時較場上旌旗招展,較場的北邊壘了一個高達一丈的臨時土臺,東西兩面各修建有十八階樓梯。土臺的上面插著一杆高大的木柄大纛,一面邊上鑲著紅色花穗的“明”字大纛旗隨風搖擺; 大纛旗的兩邊各有一杆稍矮的旗杆,東側的旗杆頂部掛著“梅山營”的四方營旗;西側是底色上藍下白中間“張”字的將旗。 三面大旗在威風中輕輕擺動。 梅山營守備張可道,身穿山文甲,外披紅色無鬥披風,頭戴紅鑾兜鏊,站在高臺的正中間,看上去威風凜凜。 張鹿安站在臺下東側,看到臺上還有陳新薄、張華、張鹿聲、容氏兄弟倆和牟氏兄弟倆,臺下站著的是四百餘將士,前面是黑色衣服的戰兵,後面是身穿土黃色衣服的炮兵和後勤輔兵等。 緊趕慢趕終於在最後一刻把基本的服飾、旗幟和木盾給準備好了,此時的各類旗幟隨風飄揚,小小的營地顯得頗有氣勢。 “吾等今日即將奔赴戰場,爾等須知服從命令、奮勇作戰,方能不負皇恩,不負百姓。國有國法,軍有軍規。特任命中軍哨官張華兼任監軍紀,張中軍出列,再次重申軍規軍紀。”張可道威嚴的說道。 張華聽後,立刻口中答是,然後筆直走向臺中,面對臺下將士朗聲說道: “(一)聞鼓不進,鳴金不退,旗舉不正,旗倒不扶,叫做悖軍,犯者斬首; (二)呼名不應,點視不到,違期不到,動作乖戾,叫做慢軍,犯者斬首; (三)夜間警報,懶惰不傳,更鼓違倒,號令不明,叫做懈軍,犯者斬首; (四)口出怨言,不敬主將,不聽號令,蠻橫不化,叫做橫軍,犯者斬首; (五)鬨堂狂笑,蔑視規約,突馳軍門,肆無忌憚,叫做輕軍,犯者斬首; (六)弓弩斷絃,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敝,叫做欺軍;犯者斬首; (七)傳播謠言,裝神弄鬼,借夢放毒,相信邪說:叫做妖軍,犯者斬首; (八)尖舌利齒,搬弄是非,挑撥吏土製造矛盾,叫做謗軍,犯者斬首; ……………………………… 懲罰非本意,但若想功成,須得嚴格紀律。煩請大家遵行無誤。勿謂言之不預也。” 全體將士在陳新薄的帶領下答道:“謹受教!願遵行!” “謹受教!願遵行!”張鹿安跟著吼了三嗓子,然後安靜下來後,就聽見高臺之上張鹿聲大喊一聲“獻牲祭。” 隨後就看到陳利寶牽來一頭驢子過來,把驢子的頭部固定在一個枯樹樁丫上,枯樁之下放著一塊石板,上書“必勝”二字。 然後就見到本來就是屠夫出身的容令敏大跨步的走出,手裡拿著一把純鋼大砍刀,一步步接近驢子。 那頭毛驢子出現在眾人面前,第一次看到這種場面,本來就是驚嚇過度,又看到容令敏過來,彷彿知道即將面臨的命運一樣,眼神恐懼無比,四蹄不斷亂踢,害得在前面牽著繩子的陳利寶不得不加大力氣壓住繩子。 張鹿安站的比較近,甚至看的清清楚楚,驢子的眼睛裡眼淚嘩嘩的往下流。張鹿安也納悶,不知道誰想出來的主意,非得搞這個儀式,出征前必須獻牲,本來應該殺人的,但是之前的俘虜都給放掉了;又想起殺羊宰豬的,可是霍丘被霍霍的夠夠的,湊不齊獻祭牲口啊。只得從後勤隊拉出這頭可憐的驢子。 容令敏拿著大砍刀繞了驢子轉了一圈,然後就把砍刀高舉頭頂,臺下發出山呼海嘯般的吶喊聲“殺,殺,殺殺殺” 容令敏做足了氣勢,然後來到了驢子的側面,往手上吐了一點唾沫,再次握緊砍刀把。此時的驢子竟然呆住了,也不再亂動。容令敏使出全力,猛然揮起一刀,順勢劈下,驢頭直接被整齊砍掉掉落地上,驢子大動脈噴出來的血把地上的“必勝”石給噴紅了。 真是震撼。張鹿安曾經手刃吳進興的時候也沒有看到噴了這麼多血。 臺下將士們見此,紛紛舉起手中兵器大吼,大家都很興奮。 張可道見此拔出手中寶劍,向前一揮,大吼道:出發! “萬勝”“萬牲”“萬勝” 張鹿安看著自己腰上挎著的三尺劍,十分得意,這把劍輕盈,正好順手。 突然旁邊傳來一聲牛角號“嗚……嗚嗚……嗚嗚嗚”,這是出征號,接著就看到第一隊人馬陳利寶帶著十名身著黑衣的騎兵騎馬在前方開路,非常威風; 接著是第二隊騎兵隊,也是身著黑衣,為首者張鹿聲,身穿紅色棉甲,不知道之前從哪裡拔下來的,感覺有些破爛,但是內襯衣服也是黑色。朝廷除了派人送來了旗鼓、印綬以及一套山文甲,別的都沒有,只能靠自己,所以也只能將就著。就見騎兵隊兩人一排,人在馬側牽著戰馬,手拿丈二長矛,弓箭套在背後,整齊的走出營房。營中戰馬稀缺,為了保護馬力,規定非臨戰不得浪騎;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