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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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零度空間”駐唱一直進行得很順利。SIXTEEN EYES 因為有之前極好的口碑,復出之後上座率也不低,有很多大學的粉絲打聽到SIXTEEN EYES 在這裡駐唱的時間,專門跑來捧場,剛哥的生意很不錯,他尤其對朱莎讚賞有加,覺得她的聲音圓潤富有穿透力,氣質清新脫俗。
朱莎不習慣這樣被人讚美,看看羅昊,他只是不在意地調自己的琴絃,擺出一副他早就知道了的樣子。剛哥三十歲之前也是混搖滾的一個憤青,三十歲以後大徹大悟,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再努力也最多隻能成為那種會*的吉他手,或者能夠把鼓槌子扔到空中再接住的
鼓手。
“為什麼?”朱莎好奇地問。
剛哥點燃了一支菸,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作為一個主唱,你不能拿銼刀去修理自己的嗓子,你必須從一開始就去發掘自己的個性,發現自己的聲音。你可以不寫旋律,也可以不懂爵士和聲,甚至可以迴避複雜的編曲和高難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但是你不能不懂你自己的聲音。朋克需要心氣,歌特需要性格,民謠需要閱歷,slowcore 需要氣質,流行搖滾需要流行的敏感……到了我這個年紀才發現,越是簡單的音樂,越需要一顆經過修煉的心。小丫頭,你還小,慢慢你就懂了。現在的你,只是憑著一種原始的本能和衝動在演唱,模仿階段,還不能稱之為整個樂隊的靈魂人物。”
“那羅昊他們就懂了嗎?”朱莎不服氣地一指羅昊和小丁、天恩三個人。這三個人同時大笑不語。朱莎更不明白。
剛哥笑著解釋:“你以為羅昊、小丁、天恩他們就是純粹的紈絝子弟啊?玩搖滾的個個都以為自己是天才,才不管你爹媽是誰呢。如果沒有實力,沒有天賦,誰鳥你?羅昊他們雖然也還嫩,但他們至少已經聽了一兩千張唱片了,他們知道什麼聲音聽起來是舒服的,什麼聲音聽起來特傻,什麼聲音又是被用濫了的。你聽過的那點英文歌跟他們比起來簡直就是小金魚和大鯊魚,所以,不要不服氣啊,你還要好好跟他們學。”
“我不要跟他們學,我也不要做搖滾樂手。我只是一個會唱幾句英文歌的女生。就這麼簡單。”
“那你為什麼跟阿昊他們的樂隊混在一起?為了愛情?”剛哥大笑。
“為了生活。”朱莎認真地回答,但剛哥以為她在開玩笑,他不可思議地問:“搖滾樂手是最窮的一幫人,你居然說是為了生活?你知不知道從一九八六年崔健的《一無所有》開始,搖滾樂就一直是非主流的地下團體?”
朱莎搖頭,她怎麼會知道?她只知道一次酒吧演出的收入是她四個小時家教的總和。羅昊不想再談論這個話題,隨便拿別的話岔開了。
演出結束後,在回家的路上,朱莎覺得有點餓,坐在車上格外冷。羅昊開著車看著她坐立不安的樣子忙問:“怎麼了?” 。 想看書來
第38章 流星下許願(2)
朱莎正好看到路邊有賣煎餅的小攤,饞得口水都要流下來了,她靠過去對著羅昊小聲地說:“我好想吃煎餅啊!你停車讓我下去買個煎餅好不好?”
她聽到後面傳來小丁的悶笑,知道她聽到了自己的悄悄話,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地說:“你把車讓小丁開回去,你陪我走路回學校好不好?”小丁和天恩在後座上瞎起鬨,羅昊居然也答應了,把車停在了路邊。朱莎高興得直想跳起來。
兩人下了車,小丁飛快地就把車開走了。朱莎買了煎餅,用手舉著,一邊走一邊吃,問羅昊:“很香啊,你吃不吃?”
羅昊說了句不吃,朱莎還以為他在客氣,忙又殷勤地把煎餅舉到他面前說:“真的很香,你吃一口吧。”羅昊嫌惡地把頭撇開,用手一擋,差點把煎餅推得掉到地上去,然後說:“我都說了不吃了!拿開它!”
朱莎眼疾手快才拿穩了,生氣地說:“幹嗎?不吃拉倒!我這平民家的野丫頭,配不上你這貴族家的公子哥!都說不合適了,幹嗎還非要和我在一起啊?”
越想越氣,朱莎不由得箭步如飛朝學校方向跑去,後面羅昊在小聲地喊著什麼,她也聽不見,只顧自己生氣地跑。跑了一陣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