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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蘭大小朱三歲,當時小朱才18歲,蘭蘭也不過是個21歲的小姑娘而已。兩人就這麼小打小鬧地過上了緊巴巴的日子,直到去年,兩人的兒子都已經10歲了,這才回家補辦了簡單的婚禮。
按肖梅的話來說,那是一場只有幾個親戚的婚禮,大家不過是礙著面子過來順個人情,看看笑話而已。整個婚禮也就花了一千多塊錢,紅包就收了兩千,還淨賺了一千。肖梅每次一說起這個事情,她的嘴都快撇到天上去了。
什麼人配什麼貨。肖梅常常這樣說。
只有蘭蘭這種蠢貨才願意嫁給小朱這樣的窮光蛋。肖梅動不動就在雲芳面前說,
“雲芳,我想你不會像蘭蘭這麼笨吧?你要是就這麼嫁給我哥,你的下場不會比蘭蘭好到哪兒去。如果你不趁著現在和我哥好好努力掙錢,將來你們再努力也就只能這樣。你看看小朱,這麼個垃圾小店都要忙活到死去活來的,除了想為自己爭口氣,主要是為了家裡那個託付給別人的孩子。你想想看,孩子都十歲了,自己的父母常年在外,一年見上一面,就跟天上的牛郎織女一樣,你說苦不苦?小朱都這年紀了,他能圖個啥,不就是為了讓兒子能來北京上學,能待在自己身邊。雖然,小朱離這個夢想還有十萬八千里,但至少他比別人更願意付出。我知道那個蘭蘭早已經萬般後悔嫁給這小朱這個窮光蛋,貧窮讓她和孩子生生地分離,還讓她也跟著受苦受氣。不過說來她這個蠢到家的女人也有聰明的時候,她把自己賺的錢牢牢揣在兜裡了,哪天遇上合適的有錢人,她大可拍拍屁股走人,不必天天在這裡受窮受窩囊氣。”
肖梅坦言,她當初嫁給阿威除了愛情,更多的是為了錢。阿威家有錢,阿威本人又懦弱,肖梅憑藉自己的手段,把他馴服成得今天這個模樣:無論對內對外,他都對肖梅言聽計從,鞍前馬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