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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李局長拍桌子,“壓力大就可以瘋狂飈車,就可以置市民生命危險於不顧?!荒謬!”
聽到這些,尹天佑很是慚愧地低了頭,雖然他可以肯定,自己開車可以做到安全,不會危害任何人,但自己的行為卻是錯誤的。
眼看這個李局長根本就不吃這一套,那律師不得不拿出絕招,希望能夠用保釋金保釋。
只要先把人弄出去,其餘的以後再說。
尹天佑以前也經常在電視電影上看到這種場面,往往是某個大壞蛋犯了法,然後就來一個狗頭律師拿保釋金救他出去,當時還很鄙視這些人,沒想到今天自己竟然變成了這些人中的一份子。
那位李局長義憤填膺,說王子犯法與民同罪,更不用說什麼明星不明星了,無論如何也要把尹天佑羈押二十四小時。
眼看事情變得這麼難辦,那律師也有些不知所措,畢竟人家是警署局長,有權利要求羈押二十四小時。
就在這時,一名女警員走過來,在李局長耳朵邊低語了幾句。
那原本仗義執法的李局長聞言,臉色忽變,繼而揮手意思是明白了。
回過頭,李局長說:“人可以保釋,不過一切都必須秘密進行。”
怎麼會這樣?
只有李局長一個人最清楚,之前和尹天佑一起飈車的那個公子哥也被找到了,而那人不是別人,正是他自己的寶貝兒子。
情況變得很簡單,如果他強要扭住尹天佑不放,那麼無疑就會把自己的寶貝兒子牽扯進來,到那時候兒子會怎麼樣先不說,他這個做老爸的估計就要背黑鍋了。
誰也沒想到事情會變得這麼奇妙,原本尹天佑闖了彌天大禍,卻不曾想竟然不費吹灰之力化險為夷。
……
離開警局的時候。因為害怕外面有媒體記者堵截,樸振英特意安排尹天佑與那名律師先乘坐汽車從警署的後門離開,自己則開了尹天佑的那輛法拉利,從正門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