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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但是這些錢不是白要的。
我要你的才華。我要你成為我公司旗下的導演。我要你的才華十年,這就是我的條件!”
第一七零章 打算(求推薦)
李世明抿了一口口中的咖啡,淡然的看著尹鴻承。
尹鴻承則心中驚駭的看著李世明,對於李世明這個想法感到無限的驚駭。
“你,要簽下我!代表ms簽下我嗎?”
李世明回答道“你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準確的說我要開的是一家影視製作公司,以供拍攝電影和電視劇為用。服務物件則是ms的所有藝人。以及我自身看重並簽下的演員。”
尹鴻承坐到位子上,說“那是不是ms的子公司。”
李世明思索了一下,回道“不是,因為這個公司我將會是法人,我控有絕對股權,不過和ms也是慼慼相關的,在我出錢拍攝影視劇的同時,我還會給李秀滿理事百分之十的股份。
讓其成為和我們一樣的一家人。我佔百分之八十的股份,李秀滿理事則佔百分之二十。因為是慼慼相關的緣故,在他的幫助下,ms的藝人自然會配合我們的合作。其次…………”
李世明開始慢慢的把有關於自己建設影視公司的想法,在尹鴻承面前袒露出來。
其實建立公司,在李世明把《命中註定我愛你》拍攝的時候就有了這個想法了。
主要問題是,把以後未來的大明星給提早拿下來,然後讓給自己製作的電視劇在拍攝的時候可以有一個至少不缺明星拍攝然後收取崇拜點的契機
然則要建立一個公司無疑是非常困難的。要人脈,要資金,什麼都要。別人就是要加入你的公司,那也必須應該是你做出了成績後,才能又讓人說服的能力。
因此當時時機是不成熟的,其次最重要的是,李世明自己沒有什麼心思建立什麼公司。建立公司多累啊,他自己現在又不缺錢,幹什麼找煩心事。
不過最近有一件事情,卻讓李世明有了必須要建立一個公司的想法。
說到底還是ms那群員工團逼出來的,圍繞的問題和關鍵在於,權侑莉的合同問題。
眼下《權侑莉》是**的演員,但卻並不是ms的藝人。只有一份演義生合同。
而看到李世明把權侑莉給養成了,ms那群經紀人自然希望分杯羹,讓權侑莉成為他們的賺錢機器。
但是李世明是誰,會看著權侑莉被ms欺負嗎?你要說權侑莉以歌手出道了,那ms來要剝削她李世明管不著。但是演技全部是李世明培訓的,包括上戲都是老頭子安排出來的。
你們ms的確培養了,可正式的員工合同畢竟沒有籤啊。憑什麼分杯羹。
李世明在當時和那些個經紀人鬧得很不愉快,權侑莉的付出有多少,李世明是看得到的。
八比二那種奴隸合同開出來,李世明作為權侑莉成長的見證者會同意嗎?
在國內見慣了六四分成,甚至是五五分成藝人是爺的李世明會同意嗎。
因此當時李世明就準備李秀滿好好談談了,用一句話來說就是,你不能這樣啊這麼對我要保護的人。
當然要真的這麼說,李世明就是笨蛋了。
畢竟李世明這麼做,要救也就是救權侑莉一個。sj以後怎麼辦。以後從ms出來到公司的拍戲的藝人難不成都要受到這迫害。
在想想,如果韓汐延以後出道了。沒有經濟公司萬一被人騙了去,李世明就覺得自己還是非常必要建立一個組織的。
最好還是能和ms繼續合作。又不影響李秀滿心情的。
最後李世明想出了一套很自殘的方法,那套方法就是把一部分利益送給李秀滿。
整套方案就是李世明出錢,出人脈建立起一所影視公司,這套公司全心全意為拍攝影視為主,並且可自行吸收人才。
但同時其本質是為了ms宣傳而誕生的,在拍攝影視作品中,會優先採用ms的藝人。進行訓練和拍攝。
在這其中全部的資金由李世明投資,包括拍片也是李世明一方籌拍投資。但是股份的分派中,李世明和李秀滿呈現百分之八十和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分成。
把兩成的股份給李秀滿的原因很簡單,就是要求李秀滿在ms以後簽署藝人的條款中定製出。
凡是ms的藝人參加演繹事業都由李世明出資建立的公司負責統籌和安排。
演繹事業的所得所分紅和ms主公司全然無關。演繹分成則由李世明定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