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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叫聲中,一幫混混男生們已經盡數撤離該地。留在少女面前的,只有那瘦弱的少年而已。
纖細的身子裹著白色的校服,長長的劉海垂落在額前。渾身所散發出來的那股氣息,擺明著就是對別人說“來欺負我吧,來欺負我吧”。
看來他會受人欺負,有其一定的自身原因。少女自顧自地下著定論,轉過身子,打算離開。
“等……等一下。”少年喊著,聲音很小,小得幾乎讓人聽不見。
“嗯?”少女奇怪地回過頭,望著少年。
“謝謝……呃,謝謝你剛才救了我。”少年垂著頭,雙手拽著校服的下襬,有些支吾地說著。
“你要謝謝我?”少女盯著身形瘦弱的少年,因為對方垂著頭的緣故,所以她現在看到的不是他的臉,而是他的頭頂心。
順滑的黑髮,散發著柔亮的光澤,不可否認,他的髮質看上去很不錯。
“是……是啊。”少年小聲地應道。
少女挑挑眉,幾個跨步,走到了少年的面前。
“啊!”少年顯然吃了一驚,直覺地想往後退開一步,卻因為少女突兀的動作而怔在了原地。
她捧住他的雙頰,讓他的臉對著她的臉,“真要道謝,我喜歡面對面的那種。”她說著。
陽光之下,她發現,他有著一雙清澈如水的眸子。
文學愛好社,顧名思義,就該是愛好文學的人所組成的社團。不過,這年頭,披著羊皮的狼N多,所以自然也有人頂著文學的名字,幹別的事。
起碼,費蘭雙就是。一個以追星為樂的女人,每每有帥哥出現,總是會兩眼閃光。這樣的人,居然能夠成為社長,是朱曉夏至今覺得可以列為奇蹟的事之一。
也因此,雖然名為文學愛好社,但實質上則可以算是追星社,入社的社員,都是一定程度上的追星族,只除了……朱曉夏之外。
畢竟,當初她之所以會加入文學愛好社,是為了能夠無後顧之憂地睡覺,不過,理想和現實之間,通常會有段距離,而她現在則是……
“曉夏啊,你看,今天天氣真好。”
碎碎唸的聲音,響起在了朱曉夏的耳邊。某女發揮著不怕失敗的精神,努力地攪人清夢。
“唔……好。”雙眸緊閉,朱曉夏支吾了一聲算是應付。困,好睏啊,昨天晚上,為了背那些個英語單詞,她一直拖到12點才睡。畢竟,今天早上的英語聽寫若是不及格的話,她很可能被教英語的老師剝皮拆骨。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費蘭雙再接再厲,繼續說著她的廢話:“所以了,同理可證,這個禮拜天的天氣,也一定會很好。”天知道,這算是什麼同理可證。
“唔……哈……”眼皮依舊沒睜開,朱曉夏的腦袋猶如小雞啄米似的一點一點的。
“這麼說,你也覺得禮拜天天氣好,我們應該要出去走走了?”費蘭雙自動理解這朱曉夏的點頭含義,而後一臉喜悅地望著她的社員。好樣的,果然沒有辜負她的一番培養啊。
“嗯……”她說啥啊?朱曉夏的腦袋中打了個問號,不過秉著豬的個性,她還是繼續睡她的大頭覺。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整個社團裡,就只有你肯陪我去搶宮真的寫真集。”美麗的臉龐泛著“陰險”的笑容,她讚賞有加地說道。
搶?宮真寫真集?幾個字眼,充斥著朱曉夏的腦海中。五秒鐘後,一雙眸子霍然睜開,“有沒有搞錯啊!你要我陪你去搶寫真集?”睡意全無,她整個人從椅子上彈起,怒目看著正笑得猖狂的女人。
“對啊,沒錯啊,而且你不是已經答應了嘛!”雙手一攤,費蘭雙眨動著一雙無辜的眸子。所謂人長得美的好處,就是你扮豬吃老虎,只要裝得夠,即使對方明知道你是假的,也輸得沒法子。
惡,好惡!朱曉夏的雞皮疙瘩頓時掉了一地。這三八女人,居然拿她對付男人的那一套來對付她,“收起你的那一套,對我不管用的。”她“惡狠狠”地道,以證明自己完全不受影響。
“哼!”費蘭雙的鼻子裡哼出一聲大氣,“說,你究竟去不去!”一手扯住對方的領子,她一副太妹樣地問道。
既然軟的不行,那麼就只有來硬的了。
“不去!”她說得硬氣得很。威武不能屈,此乃做人原則也!
“真的不去?”眼睛對這眼睛,閃電般的視線在空中交會。
“不去!”這事沒得商量,她對寫真集這種東西,一點興趣都沒有。
“你確定?”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