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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兩點接到他的電話:“你有沒有空,我還沒吃午飯。”有時候他在地下酒吧泡了一晚,等到表演結束了才說:“介不介意陪我吃晚飯。”
如果他是像八點檔電視劇裡的企業戰士一樣,為了事業忙得三餐不顧倒也可以理解。偏偏他是十一點開完會,兩點才覺得肚子餓,七點離開公司,晚上十一點才想起要吃飯。而且每次嚴皓晨問起他給出的理由都讓人哭笑不得。
“我到了酒吧才想起來沒有吃飯。”
“酒吧裡也可以叫東西吃。”
男人理直氣壯地:
“酒吧裡的東西不好吃。”
在不斷向後退去的夜景裡,男人直直看過來的眼睛灼灼發亮:
“你在擔心我?”
嚴皓晨挑起丹鳳眼。廢話!他要是因為胃出血掛了的話,他要找誰去報銷費用?而且作為一個稱職的情人,他就是裝也要裝出萬分在乎的樣子。
嘴角勾起一個好看得過分的笑容,身子微傾,“是”字即將要從兩片微啟的薄唇中吐出,卻被人佔了先機:
“放心。我的胃比我的錢包還要堅強得多。”
嚴皓晨傾過去的身子愣愣地停在原地。嘖,這個男人!魅惑的眼神帶上了鋒利的鉤子,挑釁地向上一挑。
“那它大概還比不上我的神經。”
“什麼意思?”
嚴皓晨懶懶地撇撇嘴角。
“沒有意思。”他撥了撥額前垂下的銀藍色劉海,“明早跟我去一個地方。”
“什麼地方?”
嚴皓晨挑起下巴。笑得詭異。
“去了就知道。”
第 13 章
城市的東邊是老城區,道路不寬,樓房不高,商業街和居民區混雜在一起,和高樓林立、規劃整齊的西區形成鮮明的對比。從那條著名的商業步行街拐過兩個街口,走進那條不起眼的小巷,就到了另外一個世界。
路不寬,僅僅可容兩輛車並排行駛。路兩旁的商鋪排列得錯落有致,鋪面打掃得光亮整潔。所有的商鋪臨街的一面都是透明的玻璃,透過玻璃可以看到商鋪裡陳列的各色樂器,大提琴,小提琴,三角鋼琴,短笛,長蕭,手風琴,豎琴,爵士鼓,一應俱全。
週六的早晨,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幾個行人。嚴皓晨輕車熟路地推開一家樂器店的門,朝櫃檯後站著的年輕人熟絡地打了個招呼。
年輕人笑著從櫃檯後面跑出來。
“就知道你會感興趣,替你留著了。跟我來。”隨後又大量了一下嚴皓晨身後,玩笑地拍了下他肩膀,“一陣子不見,排場大了嘛。”
嚴皓晨似笑非笑地勾勾嘴角,笑得格外邪魅。
“我保鏢。”
身後西裝革履的高大男人非常上道地點點頭。
“你好。”
接過那把火焰造型的吉他時嚴皓晨順手彈了幾個音,隨後滿意地點了點頭。霍劍很爽快地去了前臺劃信用卡,嚴皓晨百無聊賴地揹著吉他倚著櫃檯,在看到門口的時候心情惡劣地擰起眉毛。
來者的不愉快顯然不比他少。打扮入時的青年幾乎眯成一條線的小眼在看到他的時候努力睜大了些:
“喲,是皓晨啊。”
嚴皓晨不冷不熱地點了點頭。
“Kelvin。”
被稱作Kelvin的青年瞭然地看了一眼櫃檯,一臉嘲諷。
“聽說你被男人包養了,原來是真的。了不起啊。”
嚴皓晨懶懶地撇撇嘴。
“承蒙誇獎。不過我和他只是合作關係。而且,”丹鳳眼斜挑著看了青年身後唯唯諾諾的小女生一眼,“花男人的錢總比花女人的錢好多了。”
Kelvin是近年來地下音樂界風頭頗勁的一名歌手,頗有些才氣,又與嚴皓晨年紀相當,兩個人就很有些同行相輕的味道,臺上臺下對撼的火藥味都頗濃。
兩個人的實力都不俗,又各自擁有著相對固定的支持者,幾乎是每次見面都鬥得天昏地暗,成了地下音樂界相當惹眼的兩支勢力。
相對於嚴皓晨男女通殺的俊美外表,Kelvin長得其貌不揚,單眼皮下細長的小眼,尖下巴,外突的肩胛骨,一副賊眉鼠眼的刻薄相,即使花了很大心思在外貌穿著上修飾自己,也還是離好看有很大一段距離,在人氣上面也就輸了嚴皓晨一截。不過這個人為了出名無所不用其極,耍手段欺壓圈子裡剛剛冒頭的後輩,花錢買“粉絲”來捧他的場,私下賄賂吧檯負責人,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