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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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家的規矩,他們應該先訂婚,半年之後再舉行典禮,可是規矩再大也大不過熊小樂肚子裡的那顆小米粒,小米粒在一天天的長大,時間不等人,於是結婚典禮的日期被定在了十天之後的週六。
十天籌備一場婚禮實在是太倉促,好在李家和熊家的人脈都頗廣,全家上下一起行動倒也不會來不及。
包括李易江、李慕江等小輩在內的全體李家人都忙碌了起來,婚宴要辦三場,草坪典禮、午宴和晚宴,需要做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相比之下李慶江和熊小樂倒是頗為清閒,李慶江照常上班,熊小樂在他們倆去民政局補完簽字和合照的第二天就和她婆婆一起去了香港。
像徐欣瑤結婚時那樣去法國訂做是肯定來不及的,於是禮服、首飾、請柬和喜糖等等就都只有挑現成的了。
熊小樂知道拿工資的李慶江不比經商的李慕江,不可能揮金如土,便不太好意思浪費,只說一切從簡就好,李夫人滿意之餘卻讓她不必這樣節儉,李慕江從小在法國長大,李易江又極叛逆不聽話,最得長輩們寵愛的就是一直規矩孝順的李慶江,老爺子和老太太一早就塞了摺子給她,讓她按最體面的給孫子辦。
婚紗、禮服、旗袍各三套,再加上冬天結婚必不可少的皮草披肩,只這一項就用去了上百萬。熊小樂並不是沒有見過世面的那種女孩兒,卻仍被一大堆華服和名貴的首飾晃的頭暈眼花,本就沒心沒肺的她的那點沮喪頓時就煙消雲散了。
李慶江沒有來香港,婚戒她就只好自己挑,請了假陪同的徐欣瑤知道熊小樂一直羨慕自己婚戒上的那顆粉鑽,便對二伯母說可以先隨便選一對在典禮上用,再挑顆好的裸鑽拿去讓人加工,對店裡推薦的成品皆不太滿意的李夫人也正有這個意思,一生只結那麼一次婚,婚戒自然馬虎不得。
熊小樂選了一顆1。2克拉的,因為切工極好,看上去並不比徐欣瑤手上的那顆1。6克拉的小多少,而且比起她的那顆淺紫色調的,熊小樂更喜歡自己的這顆桔色調的。只是,因為十分感謝徐欣瑤的好意,熊小樂並沒有告訴她,自己羨慕的其實並不是她的鑽石,而是那麼忙的李慕江為了哄她高興,專程來回飛了幾趟,才將這顆大小適中、顏色又最配她的鑽石鑲成徐欣瑤最喜歡的樣子的心意。
自己選的,即使是顆鴿子蛋又有什麼意義,再名貴也不過是顆美麗卻沒有生命的石頭而已。
7、喜柬
喜柬是請人設計的,淡粉的底子、銀色的絲帶,兼有細緻旖旎的狐尾百合暗紋。
李家的規矩,每一張帖子上的被請人的名字都需由新郎或新娘親手書寫,以顯尊重之意。熊小樂的性子從小就毛躁,耐不下心來學書法,字跡自然好看不到哪兒去,於是就一直格外崇拜字寫得好的人,比如李慶江。李慶江的性子恰好與熊小樂相反,最是淡泊內斂,自幼便練得一手飄逸娟秀又頗具風骨的好字。
熊小樂的字拿不出手,這項工作就全落在了李慶江的身上。再倉促,喜柬也至少得提前五天下,可因為沒有用成品,空白的帖子拿來時,離婚禮也就僅剩六天了。幸而這天是週日,因為是本地人,每個週六晚上李慶江都可以回家,到週一早上再回部隊。
見他忙不過來,吃過晚飯,熊小樂就自告奮勇的來他家幫忙,只是她所能做的,不過是將它們分別裝到印有各人名字的信封裡而已。
信封也是淡粉色的,十分素雅,並無任何花哨的裝飾,只在封口處有朵小小的銀色狐尾百合,取“百年好合”之意。李慶江知道熊小樂粗心,特別囑咐她一定要等墨水完全乾了之後再合上,以免將喜柬弄髒。
她應了一聲,便不急著裝,隨手拿起來看,除了尋常的那幾句恭請某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到某某酒店之外,落款處還印著一行小字“如鼓琴瑟 白首成約”,據說是請相熟的名家寫的,給了一筆不菲的潤筆,她並不懂書法,看不出哪裡好,可連上兩個人的名字一起念卻覺得心中漾起了一股莫名的感覺——“李慶江 熊小樂,如鼓琴瑟 白首成約”。
“你發什麼愣,我都寫了十張了,你居然一張都沒裝”李慶江皺起了眉頭,轉頭看了她一眼“屋裡的暖氣打得太熱了?要不要調低點。”
“不熱啊,我還冷呢。”她心中一暖,其實李慶江除了煩了點外,也是個挺細心的男人。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