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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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案情大致介紹了一下。
“你認為上訴有希望嗎?”他又問。
“我沒把握,畢竟是初犯,認罪態度也好,不殺的理由還是有,但是據說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是上級法院授意的。”
“如果留下他一條命,你能賺多少?”
“沒有錢賺,這是個援助案件,他家裡很窮。”
“那你恐怕會讓他們失望。”
“也許吧,但是他確實罪不當誅。”
我望向窗外,又想起那個年輕人絕望的眼神。
很快就進了市區,我說:“林總,就在這裡停吧,不耽誤你了。”
他也沒有多說,緩緩靠邊停下了車,我說了聲“謝謝”,推開車門,正準備下車,他突然開口說:“今晚,我約了高院的幾個朋友吃飯,其中有一個好像是主管刑庭的,如果你想為那個當事人努力的話,也可以過來,我介紹你們認識。”
“可以嗎?”我驚訝地回身看著他,他雙手扶著方向盤,微笑地望著我。這個建議真突然,讓我難以置信。
“可以,到時你打我電話。”
“哪個電話?”
“哪個都可以,我會交待。”他依舊看著我,答道。
我下了車,三臺車從我身邊駛離,匯入車流中。正午的陽光突然讓我有些恍惚。
整個下午,我都有些心神不寧,林啟正今天的表現讓我不知所措,以我與他的交情,他實在沒有理由邀請我參加與朋友的聚會,莫非他是以此來安撫我,不要採取過激手段,以免影響了他的公眾形象?這個可能性確實比較大,不管怎樣,一個下屬為老闆自殺,老闆再如何撇清說自己什麼也沒幹,恐怕也沒有人會相信。或者他不讓鄒月離職,也是想等事情過去後再低調處理吧?
我突然靈光一現,心想,下次再與林啟正談小月辭職的事,我只需說一句話:“如果你堅持不讓小月走,我就把這件事公開,讓輿論來評理!”想必他必會瞠目結舌,乖乖放行。
一看鐘,已近六點。我決定還是去吃這頓飯,無論如何,是個機會,像我們這種小律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