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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羅森接過她手上熱燙的湯麵,示意她端小菜的盤子就好。
兩分鐘後,兩人坐在客廳的地板上,就著矮桌當餐桌,享受他們今天的晚餐。
等吃飽了,他去洗碗,她泡茶。
這又是讓冬雪想不到的一件事——羅森其實是個很居家的男人。
雖然他不太會下廚,但卻不介意洗碗,他的生活很簡單,除了公事還是公事,現在則是多了與她閒聊、少一點想公事的時間。吃完晚飯後,他可以哪裡都不去,就喝著茶和她一起窩著聊天或看影片。
“我覺得,你家的視野比較好。”同樣是窩著抱枕偎著他,但是,他家大片窗戶望出去的夜景美呆了,而她家,只有電視可以看而已。
“你要去住我那裡,我也不反對。”他挑眉試探地問。
“不要。”她懶懶地拒絕。
“為什麼?”
“那樣我們就真的住在一起了。”距離太近,會一點美感也沒有耶。
“現在這樣,難道就不是住在一起?”他每天都睡在她家,再從她家離開,回家換衣服再到工地,然後下班了又回她家。他們的確是住在一起。
冬雪表情頓了一頓。
“那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
“如果我去住你家,你一定很快就厭倦我了。”不行不行。
羅森瞪著她。“這是什麼意思?”
“住在你家,等於是被你養耶,那如果我有一點點缺點,在你眼裡一定會變得很大點,跟你爭執也會變得很不應該,你一定會嫌棄我,然後我就會被趕出來了,我才不要。”凡事太以男人為主,男人很快就會覺得你很平凡,然後就不會珍惜了。
“這是什麼歪理?”他皺眉。
“是常理。”她糾正。“男人都喜新厭舊,一天到晚膩在一起,男人也會很快覺得厭倦、沒新鮮感,然後那個女人就會變成可憐的棄婦……”咦?怎麼好像哪出連續劇的劇情,真是狗血的令人噴飯。
“亂講!”他懲罰性地咬了下她的下唇,惹來她小小的痛呼。“你認為我會把你趕走嗎?”
冬雪瞄了他好久,然後,居然點頭。“會。”
羅森差點沒被她氣昏。
“你居然點頭?”
“男人心,海底針,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的。”
真是……羅森肚子裡一陣圈圈叉又三角形。
“等你工讀結束,就搬到我住的地方。”直接決定,不問她的意見了。
“我不——”
“不準說‘不'。”點住她的唇,眼神很威脅。
“可是——”
“也沒有可是。”
冬雪嘟起嘴,羅森立即配合動作,吻平她。
“我不要你離我太遠,更不想以後再隔好幾天沒見到你。”免得她又來鍋“大補湯”。“如果不是你還太小,我會現在就娶你……”他嘆息。
真不知道自己三十“高齡”,怎麼會被一個十八歲的“小丫頭”給偷了心,進而迷戀上她表相下的多變和刁鑽。
厭倦?別的女人需要擔心這種問題,但她—絕對不必。她偶爾出個招數,就夠他接招很久,然後一點兒也不想再讓她有機會亂想。
“現在嫁你,好像也真的太早了。”她吐吐舌,非常贊同他的話。
她如果膽敢沒通知三位姐姐,又搶在姐姐前面結了婚,姐姐們一定會把他整得很慘、很慘。
“意思是,你不想嫁我?”語氣陡然沉了好幾分。
“當然不是,如果我要嫁人,最希望就是嫁給你。”她環住他頸項,撒嬌地道。
識時務者為“淑女”,冬雪沒有笨到在這時候逞骨氣、唱反調。
“很好,我們現在立刻訂婚。”
啥?!
第十章
當一枚質地絕佳的精緻鑽戒以光速般的魄力套進冬雪的指頭時,她還愣在九重天裡回不了神。
“你是我的了。”羅森滿意地摟她入懷,感覺非常愉悅。
飛車到珠寶店裡挑好戒指,他立刻替她戴上,再抓著她的手把同款的男戒戴到自己手上,然後回家,摟著身分已然不同的她,心頭湧起一陣滿足感。
冬雪呆呆抬起臉,望著他難得純然歡笑的表情,唇角也跟著微揚。
“你……居然這樣求婚的……”
一句“我們現在立刻訂婚”,然後就變成這樣了。這哪是求婚?根本是強迫中獎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