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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為什麼不聯絡我?難道把我這個朋友徹底忘記了?”康霄默問。
“我也是一個月前剛回來,沒有來得及……一個月前我們還是甜蜜的一對,回國不到三天他就失蹤了。三天前他終於出現在我面前,給了我一張請柬,他說是他的婚禮。你說好笑吧?”施佳人自嘲講述這件事情。
那種場面真夠諷刺的。
天堂跟地獄,轉變的如此迅速。
她以為譚凌跟她開玩笑。
開啟請柬,看著新郎上寫著她熟悉的名字,她覺得自己就是在做夢。那張請柬在手裡幻化成一片空泛的白色。
他甚至還親口說:“新娘你也是認識的,她是霄默的妹妹霄旭。”
康霄默,康霄旭。
四個人再次相遇,居然是在這種尷尬到不能再尷尬的場面裡。
“你還記得你三年前離開的樣子麼?”
三年前,記得。
那時侯,康霄默在她眼裡真是一個白痴。
“那天,你還是上了飛機。”
“恩。”
那天,他拉住了她的手。
甚至覺得快絕望了。
“要我等嗎?可以,十年,二十年,還是一輩子?我都會等下去。時間不是問題。”
“時間不是問題嗎?那麼三十二號我嫁你。你,還願意等?”
他用了零點零一秒來思考她提出的問題,說,願意!
一個根本沒有盡頭等待,為什麼還要一直等下去?
他康霄默就是個白痴。
她自己也是白痴,別人也這樣說她。她想可能吧,不過,非常清楚自己的感情,康霄默追求她是轟轟烈烈,整個大學都知道。
但是那時侯,她自己非常清楚譚凌對她的那種愛情,淡淡的如涓涓流水,溫柔幻化到每天的小事裡。她渴了,譚凌會給她她最愛喝的綠茶;困了,譚凌會把自己的肩膀遞給她;無聊了,譚凌會溫柔的給她講許多有趣的事情……
那種感覺,如沐春風。
是沉浸入骨髓的愛意。
於是,不管如何,施佳人還是決定跟著譚凌去美國。
她努力的要掙開康霄默的手。
康霄默最終還是鬆開了手,在她檢完票之後,他真正的感覺後悔。也許,自始自終,他只是一個單相思的人,不管是狂風暴雨式的追求,還是夜晚默默的交談,她都不曾給他機會。
他不懂,為什麼她的眼裡只看得到那個譚凌?
三年裡,他不止一次問自己為什麼要放手,為什麼!
當時,他只能大聲的說著自己最想說的話。
“你說這是莽撞的愛情,既然你都不願意放棄,我為什麼還要放棄。我會等到三十二號那天的,然後讓你穿上你最喜愛的那套婚紗。”
她還是決絕的留給他一個背影。
“我會一直等!一直等!”他那像宣誓一樣的告白惹來了機場裡所有人的目光。
那些目光裡,唯獨沒有她的回眸。
此刻回憶起,施佳人有點無顏面對康霄默。原來,她也曾那麼絕情,換位思考吧,康霄默當初也很可憐。
“你說你會一直等我?”不管心裡是喜歡還是憎惡,任何一個男人對女人說出這樣的話,女人都會記得。
“恩。不過你說的對,人總是要變的,半年前,我……已經結婚了!”
許久,說不出話。
時間,真的讓每個人都改變了。
有時候真的不必要太長,只用一個月,譚凌就離開了她。
這一個月,譚凌到底是失蹤在哪裡,他一直跟康霄旭在一起麼?
三年前,她得到了學校裡兩個最優秀男人的鐘愛,她在別人的嫉妒中選了譚凌。
然後,今天,她一下子知道自己什麼都沒有了。
下車後,把衣服還給他。
“不管怎樣,還是謝謝你。我……”
想了一會,她還是說出了口:“要不你上我屋裡坐坐吧。”
看著康霄默奇怪的目光,她連忙解釋道:“我、我沒有其他的意思。我是說你的衣服被我弄成那樣,怕你妻子誤會。所以,我想你到我家裡來,我給你洗洗,換乾淨的衣服再走。”
康霄默跟著她上樓。
“你有我要穿的那種衣服麼?”
“恩。”
電梯門開,他們走進去。
康霄默看著她,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