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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金森·普南,正是水嵐被美國總公司回臺灣的主要原因。
這名年長水嵐足足十五歲的男人,已經離過兩次婚,也有三個孩子,目前處於單身狀態的他,在某些女人的眼中依舊是炙手可熱的單身漢:巧克力色的雙眸與棕發,方臉、敦厚的長相,年近四十卻依然保有三十歲的壯碩身材,穿起BOSS的套裝也絕沒小腹,掛著年收入百萬美金的大廣告公司高階主管招牌,誘人的條件數不完。
所以當水嵐拒絕他的邀約時,不知道讓公司內多少女人跌破了眼鏡,直呼她是世界第一傻瓜。
從拒絕他之後到被調職前,兩人都沒有過接觸,因此可想而知,這一回的意外碰面對水嵐來說有多尷尬。要不是現在有多雙眼睛正監視著她(其中還有自己主管),而是他們單獨見面的話,毫無疑問的水嵐可能會揮拳揍他。
“嵐,你看來很好。”迪金森的笑容也有些生硬。
“是啊。”自嘲地勾起唇。“一想到我被調回來的理由,我怎麼能不努力地活得好一點?我知道有人正等著看我的笑話呢!”
迪金森的笑容消失,他沉下了臉。“你有充分的理由生氣,我不會把你現在的態度視為侮辱。”
“為什麼?把我踢回臺灣還不夠遠,再來是馬達加斯加島嗎?噢,我忘了,我們公司還沒在那兒設立據點呢,糟糕。”水嵐認為這種人根本不值得她“尊重”,從那件事之後,她也不會把他當成什麼主管來看待。公私不分,以工作來報復的男人是最差勁的。
“應經理,即使這兒不是公司,你也該小心自己說話的態度。”林總監額頭冒汗地阻止。
“噢,真抱歉,我的話冒犯到您了嗎?迪金森先生。”
男人無奈地搖頭。“沒有。”
“那就好,像我們這種小員工要是又在不知不覺中冒犯到高階主管,明天到公司後,搞不好會發現自己的位子搬到冰庫內呢。”水嵐哈哈笑道。
在場的同事無不為她捏了把冷汗。
項小萍心想:就算再有膽識,我想我過一百年也說不出這麼的話來。
沈大鵬心想:瞧水嵐這麼生氣,可見得迪金森那時做得有多過分,只能說是他咎由自取,活該被水嵐奚落嘛!
最後的最後,臉色最是蒼白的創意總監,心裡想的是:真要命,這個應水嵐,雖然人很能幹,企劃能力也很強,但這脾氣不改一改,連身為頂頭上司的我都保不住她的飯碗。
只是沒人有膽量把心裡頭的想法說出來,而身為局外人的迪渥更是完全插不上口,他從那個名叫“迪金森”的男人,很明顯地被水嵐的氣勢給壓制住,完全處於捱打局面的這一點就能判斷出來——這男人對水嵐有著非比尋常的好感,否則普通人是不會這般退讓的。
水嵐有追求者並不會讓迪渥感到奇怪,令他覺得有些納悶的是……自己在無意識中衡量著這男人在水嵐心中分量的這點……這能用“基於青梅竹馬的友誼而自然會有的反應”來作解釋嗎?
“嵐,我這趟來臺灣,原訂的計劃就是和你見面談談,既然今天湊巧遇到,也省得我麻煩。你現在有空嗎?陪我去喝杯茶。”迪金森改變策略,擺出上司的架子。
“沒有。”她不吃這一套,很乾脆地說。
“應經理!”林總監擠進兩人之間說。“我已經從項小萍口中得知你們今天來這裡的目的。這件事,我正想好好地問你,你不是說已經找到模特兒了,還跟我打包票,說一切都沒問題,結果現在你們還在找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提到公事,水嵐也不得不平息怒火,低垂下頭說:“有一點意外的狀況……”
“我不想聽任何解釋。總之,明天一早你最好就把人選交出來,把他帶到公司,不然這一切的責任我要你全權負責,你也做好最壞的打算吧!”
兇惡的口氣驟變,一轉頭林總監馬上對迪金森陪上笑臉說:“不好意思,恐怕她今天是真的沒空,不如改天……”
表面上看起來總監是責備著水嵐沒錯,但其實他是暗中幫自己的愛將製造一個下臺階,顧全了總公司大主管的顏面,好讓水嵐不再得罪人。
“那好吧,我瞭解。”
迪金森讓了步,由胸前掏出一張名片,抓住水嵐的手硬塞給她說:“這是我住的飯店的電話,房號1123,和我聯絡。”
水嵐反射性地就想把名片給撕破,但總監的一個咳嗽加上嚴厲的眼色,逼得她只得默默地收下它。
“那麼我就等你聯絡了,水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