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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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都是佳佳的錯,焰哥哥已經成家了,佳佳不應該纏著他不放。”
“媽,佳佳聽你的話,這就離開焰哥哥,我們一起回老家,我們一起跑得遠遠的。”
“媽,我不惹你生氣,我再也不惹你生氣了。媽你醒醒……”
“媽;你醒醒啊!只要你醒過來;佳佳一定聽你的話,乖乖地不痴心妄想,不纏著少爺,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
林佳人一個人將喪母之痛,演譯得淋漓盡致,紀妍心冷汗中,林佳人不去演戲,真是可惜了。奧斯卡錯過了這麼好的一株影后苗子。
此時此刻,她恨不得將林佳人碎撕萬斷。
可是她還有行為之前,閻淨焰已快一步靠近了紀妍心,他面色鐵青,眼中閃過陰鷙,“告訴我,你為什麼要殺黃媽?為什麼?”
“我沒有。”既然他不相信是林佳人殺了黃媽,她又能怎麼樣。
除了這一句無力的辯白外,她無話可說。
他恨鐵不成鋼地甩手就給了她一巴掌,讓她一個趔趄摔到地上,他說,“你什麼都可以做,你要是難受,你可以砸東西,可以吵架,可以打人,但是你不能殺人。你怎麼可以殺?”
她說,沒有。可是她還是難逃一場牢獄之災。
來閻淨焰清理垃圾的鐘時工,發現了滿地的鮮血,驚慌失措地報了案。
三十分鐘後,警察以百里加急的速度趕到兇殺案現場。
兇器上沒有任何的指紋,警察說這是一場蓄意的謀殺案。
她和林佳人,一起被帶走了。
三天後,林佳人被保釋了,而她卻只能面對著冰冷的鐵窗,獨自留淚,她是不甘的,她不是殺人兇手,她要申訴。
兩天兩夜的不吃不喝,只求一個公道。
看守的那個獄警可憐她,替她帶了信。
父親來了,父親告訴她,是他缺少了對她的管教,才導致了今日之惡果。父親告訴她,他已經了請最好的律師,為她上訴,盡力幫她爭取從寬處理,畢竟她母親不願看到她出事。
父親暗示她,她只有一個機會,那就是自首,以衝動之下的過失情動致死人,為由爭取法律的從輕處理。
她知道,父親從不輕易許諾的,他既然許下了重諾,必定已經報著救她之心了。
只是她沒有殺人,她為什麼要承認呢?
那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啊,就算她委屈自己,把這個罪名扣在自己頭上,她又怎麼能讓九泉之下的黃媽瞑目?
她搖頭拒絕了。父親勸她,先保住性命再說。可是她說服不了自己啊!
她是死刑重犯,探監的時間有限,父親也是花了很大的代價,才見上她一面。很快地父親被帶走了。
臨走前,父親回頭又看了她一眼,眼底有無限的渴求,那一刻,她突然淚流滿面。
她擺脫了獄警,對著父親的背景,重重地磕了一個響頭。
下次再見,怕就是在法庭上了。
也許就是決別。
庭審的時候,父親、大媽和紀惠珊都出席了,還有她的丈夫——閻淨焰,他充當了警察的證人。
因為在黃媽死前一個小時,她給閻淨焰打過電話,公訴方說,閻淨焰是這個案子的知情人。
他是個知情人?哈哈……
滑天下之大稽的說法,在法庭上,她笑得歇撕裡底,笑到最後,不得不被法官嚴肅地要求靜止喧譁。
紀妍心冷笑著問,“他不在場,他是哪隻眼睛看到我殺人了?”
閻淨焰承認自己並未目睹事情的經過。
公證方又提出了新的證據,黃媽在臨死前一個小時,打電話告知閻淨焰一個驚人的秘密,紀妍心不是紀擎天的親生女兒。而且這個說法,也得到了紀擎天的證實。所以,這足於構成紀妍心殺人的動機。
在案方現場,找到犯人來不及銷燬的證據——兩塊帶著紀妍心指紋的保護膜。
另有證據指出,紀妍心在唸小學時,曾有個女同學,嘲笑她是小三的女兒,是野種,紀妍心為此和那名同學火拼,兇狠地打掉了那個女同學的一顆牙齒。眼看著身世秘密要被揭開,一個富家女瞬間要淪為一個私家女,這
種落差導致了紀妍心失去理智,瘋狂地動手殺了黃媽。
她不甘,不甘看到這樣的情況,她是冤枉的,為什麼從沒有人相信呢?
可笑得的是,父親聘請的律師,也一再向法官陳述,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