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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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媽媽說了,薄、時兩家是世交,訊息也就傳到了時司令那裡。時經緯已經年近30,時家一直急著讓時經緯結婚生孩子然後安定下來,如今他如此高調的跟你走在一起,你這次救人,鬧上了媒體,引起軒然大波,那影片裡時經緯跟護寶貝似的抱著你的樣子現在全世界都看到了,時家門檻高,挑選兒媳婦極為苛刻,恐怕過不了多久就會找上你。”
遲顏控制不住的反唇相譏:“在你,時夫人,以及薄芸的眼裡,我能被時經緯看上,是不是相當於把他這朵名貴的鮮花插在了我這坨牛糞上面?”
凌素素的臉慘白一片,“你是我的女兒,我自然不會這樣想你。”
“正因為我是你的女兒,所以才更像一坨覬覦著不屬於自己的鮮花的滿心貪婪不知死活的牛糞啊。”遲顏冷笑著聳了聳肩,“你以為我很稀罕時經緯家裡的名望地位又或者是那幾個臭錢?你今天來找我幹什麼?是提醒我拎清自己的斤兩,識時務的遠離這個男人,還是想要公佈我的身世,用你隋太太的身份往我的臉上貼貼金?”
盛怒之下,凌素素的手又一次揚了起來,只是這一次卻還沒來得及落下去,就被遲顏狠狠的捉住然後緊握在手裡,力氣大到幾乎要生生捏碎。
“如果我想反抗,你以為你還能這麼輕易的打到我嗎?”遲顏一把把母親推了出去,“我不是你女兒,少在我面前玩那套母慈子孝的拙劣戲碼,簡直讓人噁心!”
她下車,身形快如閃電,完全不似身上有傷。猛得甩上車門的那一霎,眼淚卻突然滂沱落下。
遲顏接到電話後出來的很急,身上一毛錢沒帶,車子已經開出去七八站的距離,她卻只能忍著見義勇為後遺症的滿身痠痛,一步一步的往家走。
她沒立刻回家,眼睛紅腫一片,她很怕父親擔心,並且一定要打破沙鍋問到底,於是便躲進附近的24小時便利店,碰巧那天值班的收銀員和她相熟,借了十塊錢給她,讓她買了一盒香草冰淇淋果腹,可以慵懶的歪坐在超市透明玻璃前的高腳椅上,望著店外的車水馬龍,一勺一勺的吃。
遇到不開心的事,找個角落躲起來,用甜食治癒心裡的傷,是遲顏從小便養成的習慣。
童年時吃五毛一根的美猴王,黃燦燦的包裝,酥皮裡包著甜膩的奶油;長大一些,她學會了花式調酒,課餘時間開始在酒吧打工,日子過得好了許多,爸爸的衣服不用縫縫補補又三年,自己手裡的甜食也從美猴王進化成了雀巢;再後來,她學會了飆車,開始掙“搏命錢”,時常可以吃上百一大杯的哈根達斯,在同齡人眼裡已經顯得出手闊綽,她卻不以為然。
只因為她曾經利用高考後的暑假在那裡打過工,站在櫃檯前一站就是幾個小時,客人絡繹不絕,她需要時刻保持笑容可掬,麻利迅速的端上五花八門的甜品讓對方滿意的享用,自己卻只能口乾舌燥眼巴巴的盯著。那年,她只有18歲,母親凌素素離開家剛剛六年,她每天反覆的回想她的樣子,生怕她的臉在自己的記憶裡漸漸模糊,此時,她卻帶著繼子隋唐以及再嫁後生下的小兒子隋凌雲突然出現在店裡,三人親密無間談笑風生,凌素素把隋凌雲抱起來,指著各式各樣的冰淇淋任他隨意挑選,不問價錢,也自始至終沒正眼看過她哪怕一眼。
她微笑著服務,一切如常,而她的母親,弟弟,以及沒有血緣關係的哥哥,卻站在對面欣然享受著這一切,彼此間相對不識。就在隋凌雲可以吃哈根達斯的年紀時,她卻只是個五毛一根的美猴王便可以無比滿足的窮丫頭。於是,凌素素便把她的存在當成了一種恥辱,一段希望永遠隱瞞和忘卻的記憶,這種認知讓彼時的遲顏幾乎崩潰。
那一天下班後,她用兩天的工資買了人生中第一杯哈根達斯,一邊哭一邊把它們全部吃完。用血汗錢換來的奢侈品,自然不捨得浪費,哪怕胃疼到臉色慘白滿腦門兒的冷汗,她也固執的吞下了最後一口。她告訴自己,從此以後再也不會對那個女人有所期待,她虧欠自己的東西,她不屑於追討,也不會再在乎一星半點兒。她會用自己的雙手改變她和父親的命運,不再寄望於去依靠任何人。
☆、第十章:
林慕青下了通告之後從演播廳走下來,遲顏笑著迎上去,把手機遞到他面前,“剛才林靜來過電話,說林先生醒了,想要見你,讓你過去醫院一趟。”
林慕青像是對遲顏說的話完全不上心,臉上的表情淡淡的,直到看到她微微露出來的手腕上纏著厚厚的繃帶,才眉頭微蹙,語氣嚴厲的說:“你受了傷,請個假在家休息就好,公司裡又不是沒有其他人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