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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彥和時經緯的心裡頓時一精靈。敢情肖冉和薄弘早就認識,看這架勢,關係恐怕還不一般。
薄弘從口袋裡摸出個皮夾,丟到肖冉的懷裡,“自己拿卡去刷。”
肖冉勾勾唇角:“不怕我把它刷爆?”
“你可以試試。”
肖冉直起身子,笑容漸漸變得淺淡疏離,眼神裡卻漸漸透出認真的情緒,“就你現在這鬼樣子,我要是夜嵐我也不要你。她又不是一輩子不回來,你擱這兒耍什麼頹廢玩什麼兇狠?不嫌太早了嗎?有本事就把欺負夜嵐的那三個雜碎給逮著,擱我這兒天天就知道喝酒打架耍富二代威風,除了我手裡頭的這個皮夾,你還有什麼地方是值得別人愛的?”
薄弘有點兒發懵,混沌一片的眼睛一直保持著失焦的狀態,此刻卻被肖冉這番凌厲的刻薄話一語中的,彷彿掀開了臉皮上所有的遮羞布。是啊,他有什麼了不起?除了這個皮夾,除了這身兒身份,他有什麼值得夜嵐依靠的?他有什麼資格去替夜嵐出頭打林靜?他又曾為夜嵐付出過什麼?
肖冉卻沒打算停,而是一臉恨鐵不成鋼的樣子,繼續說了下去:“林靜好歹給過夜嵐二十幾年的快樂日子,你想想你都幹了什麼吧。薄少你床上躺過的女人,沒有上千肯定也有幾百了。林靜這回玩的這一套,你也不是沒沾過,這就是你的愛?其實你還真不比他乾淨多少,甭在這兒擺出一副高貴冷豔的架勢出來。趕緊起來,回家,我這廟太小,容不下您這尊大佛,從今往後,‘夜色’可不敢再做您的生意了。”
作者有話要說:遲顏忍不住氣了氣隋光華,就像當初往他臉上吐口水一樣,其實,她會捐的。
這裡寫出肖冉,一是為了讓她罵醒薄弘,二是……她是薄弘那一本的女主角~~~
同樣存稿是0(……)只是想好了人設。
昔日臥底女警,變節後,就成了現在的樣子。
☆、第三十三章:
時經緯和周彥這下可傻了眼。
從小到大,還真沒見著誰敢這麼跟他們哥兒幾個說話的,更不要說這還是個女的了!偏偏薄弘抿著嘴,一聲不吭,跟七八歲的小學生兩手背後聆聽班主任訓話似的,照單兒全收了!這倆人兒對對眼神兒,自小的默契讓此時的他們已然心照不宣,於是一左一右,合力把爛醉如泥的薄弘往上一提溜,沒多話便跟著肖冉出了包間兒,刷完卡付了帳便一起離開了。
踏出“夜色”的大門兒,撲面而來是冷冽的晚風。周彥本能的哆嗦了一下,搓了搓鼻子。時經緯則把薄弘往自己肩膀頭兒上又竄了竄。突然,兩人眼前一晃,一束刺目的車燈光束直直的打過來,引擎聲轟鳴響起,車玻璃後面,是遲顏略帶些慍怒的臉。
一個多小時以前,她剛剛搞定第N稿,準備下班回家,卻突然接到了時經緯的電話。她聽出他的聲音很急躁,像是身後有人正急三火四的趕他一樣。她來不及追問,也不想耽擱時間,便乾脆的答應會馬上打個車到“夜色”門口兒接他,反正時經緯早就把這輛卡宴的車鑰匙給她配了一把。誰想這一等就是這麼久,一個人在車裡聽著廣播中的路況資訊,整個心自然也就跟熱鍋上的螞蟻一樣上躥下跳。
車門兒一開,燻然刺鼻的酒氣撲面而來。遲顏的眸子不禁又冷了幾分,只是因為礙著有周彥在場,必須得給時經緯留點兒面子,這才沒立時發難,只是安安靜靜的開著車,把周彥和薄弘分別送回來家。
車裡只剩下遲顏和時經緯兩個人的時候,時經緯藉著酒勁兒便纏了上來,溼漉漉的舌頭靈巧輕柔的沿著耳廓和脖頸的線條,一下一下的舔舐旋轉。遲顏心裡有氣,真心巴不得這扒在自己身上的臭烘烘的男人趕緊滾到八丈遠去,於是一會兒伸手推,一會兒用胳膊肘捅,腦袋轉來轉去拼命躲閃,語氣也有些不耐:“你起開啊!下次再讓我幹這事兒就去請代駕公司,反正你們幾個又不是沒錢!”
時經緯鑽到遲顏的懷裡,臉貼著胸口,蹭了蹭,只覺得一片軟綿,像抱著大抱枕一樣舒服而享受。遲顏在心裡暗自冷哼一聲——裝吧!你再給我裝!能清醒的指揮她從哪條路哪個衚衕口兒找到周彥和薄弘的家,現在還能連個坐直了的精神都沒有?於是便把手指頭悄悄伸到時經緯的咯吱窩那兒,轉著手腕兒便捅了過去。
時經緯頓時笑得破了功,雙手高舉,乖乖投降:“不敢了不敢了!小姑奶奶!別鬧了!”
遲顏得意洋洋的撇撇嘴:“還不是你自己先要鬧的!”
時經緯把遲顏圈進懷裡,沒再說話。遲顏伸手去推,想要發動車子,他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