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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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搞得眾人皆醉我獨醒。”
燈火明滅,我看到了霓虹燈下糜爛的繁華,面對滿城衣冠,只覺那是行走在夜色中的無數個慾望,我忽然比任何時候都厭惡這混濁的人世……
12
回來的路上,和我鄰座的是個什麼學校的高二女生。坐在對面的兩名男子,自稱在某某政法學校唸書。
兩名男子很是牛逼,一路上談史論經,眉飛色舞,口沫四濺,還真把自己當成了胸懷雄才偉略,可齊家可治國的棟樑之材。
女生被吹得天花亂墜,細眼迷離,大有就要拜倒在他們的牛仔褲下的趨勢。
我就比他們更牛逼,我也不看那兩名男子,只對女生道,別相信你們那什麼課本,那課本上寫的都他媽是些狗屁,歷史歪曲事實,誇大自己的抗戰功勞,政治更不要說,都他媽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學好了,你要麼乖乖的被他們統治,要麼幫他們統治別人!
我說得很憤恨,我的話也有些偏激。不過這些年,我真的吃了很多相信課本知識的苦。我常懷疑,如果當初我不一心只想做個好學生,不去接受那些良性教育,而是學些負面的東西,哪怕是對負面的東西稍有了解,我今天還會不會是這個樣子,還會不會是個人就想把我踩在腳下?
兩名男子頓時沒了語言,很詫異也很驚恐。
女生扶了扶近視眼鏡,望著我,那眼神讓我想起魯迅《為了忘卻的紀念》中的柔石,只相信善不相信惡,彷彿在說“會這樣的麼?——不至於此罷?……”
不過,她說出的倒底不是那樣的話,她嗅到了我身上的酒氣,她說:“叔叔,你醉了。”
叔叔,她叫我叔叔,一個**發育得那麼豐滿,在舊社會早可以做母親的女生叫我叔叔!
想想也是,姐只比我大三歲,貝貝都念書了,妹比我小六歲,孩子今年也都滿兩歲了。我早該正視自己的年齡,習慣被別人叫叔叔了。
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了!
我道:“難得糊塗。”
然後,別過臉去,對著窗外,也不看那些旋轉倒退的風景,只是閉上眼睛,再不言語,像是睡了,又像是醒著。
眼角滾出兩顆清淚。
回到重慶的時候已是華燈初上,霓虹閃爍,放眼到處是紙醉金迷的景象。
我沒有回觀音橋附近我和凌眉的住處,我去了大慶村,我要找到梅豔。走之前,我給凌眉撒謊說過,出差回來去姐那裡把上次換下的衣服拿回去。
可我找梅豔,真的只是為了那套衣服嗎?
大慶村離觀音橋不遠,幾個站就到,卻和觀音橋有著天壤之別,一點也不繁華,房屋頹舊,連街邊的燈似乎都是灰暗的。
梅豔的住處更在灰暗的深處,連猜帶問,穿過幾條曲折的沒有路燈的小巷,我才終於找到小玉給我的那張紙條上寫的那個地方。
長三間的一樓一底的舊式磚瓦房,牆壁的某些地方,在昏暗的燈光下,隱隱可見有綠色植物從磚縫裡生長出來。
梅豔住在樓上的中間一間。每間房的門口都用磚石搭了個小小的臺,上面擺著鍋灶,是租戶們做飯的地方。本來狹窄的陽臺更顯狹窄擁擠了。
梅豔聽到腳步從裡面急急的走了出來,見是我,滿眼驚喜,眼裡有亮晶晶的東西在閃。
她憔悴了許多。我知道,她一定這樣期盼過千百次失望過千百次了。
我眼眶也禁不住一熱,但我努力的逼了回去,沒讓她看到我的淚。
她顫聲道:“是你?啊,真是你!”
像是正做著一個夢,不相信那是真的。
可是,她到現在還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的眼眶更熱了,我點點頭,“是的,是我。”
聲音有些哽咽。
我知道,這一刻,我眼裡肯定有了淚光。我控制不住,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梅豔讓我進到屋裡。
很小的屋,收拾整潔。牆壁的頂上有夏天雨水浸溼過的痕跡,有幾處估計是梅豔收拾不到的地方,石灰斑駁,感覺一碰就會掉下來。
沒有廁所,廁所在樓梯間的拐角處,公用的。
房間裡佈置簡陋,只有一個小小的桌,和兩條小小的凳子。沒有衣櫃,梅豔的衣服都裝在箱子裡,常穿的或洗過沒幹的就掛在橫拉在兩邊窗欞上的一根繩索上。
梅豔讓我坐,坐床上。她不讓我坐凳子,凳子太小,坐著不舒服。
不過床還算得上寬大,也足夠牢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