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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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醉最好。估計我那時醉的程度,就跟張哥此時差不多。酒後她讓我送她回家,一進家門她就把門掩上,把我摔倒在床,猛地騎了上來,又是脫自己的衣服,又是扯我的褲帶。我當時那感覺就像是回到瞭解放前,正承受著三座大山的壓迫。我在底下一邊掙扎,一邊求饒,我幾乎是哭著在說,我不行,你看,我好瘦。她卻張開血盆大口,笑道,男人越瘦越厲害。
那晚我不得不撒了個謊,說讓她先洗洗,這是很美妙的事,我不想讓她滿身酒味給破壞了。她信以為真,果然扭動著**裸的肥碩身軀,不亦樂乎急急的鑽進了浴室。我這才最終得以逃脫,倖免於難。
不過也留下了個遺憾,產品沒有經過她檢驗,自然不知道她如果使用過以後對效果會不會滿意,還會不會說那句話。而且,我又從沒好意思向誰打聽過,更沒前衛得和哪個胖子男人在那種地方去做過比賽。所以好長一段時間來,我都不知道她那句話是不是真的。
不過現在,望著張哥,望著他瘦削的臉上那雙餓狼一樣在霓虹燈下閃著亮光的眼睛,我還是有些相信她的話了。
我們坐計程車去紅旗河溝的霧都水藝,經過汽車北站時,我看到了個人。
車速很快,他在夜色裡一晃而過,只在我的視線裡短暫的呈現了一個背影。
我暗自想,原來,他果然在這一帶流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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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我見過,雖然我只記得他的背影,不知道他都長什麼樣子,但我一眼就看出是他。
他就是那天搶了凌眉的項鍊,從小巷逃跑的那個流浪仔。
他果然如我所料,是個在汽車北站附近流竄作案的慣犯。
對於他,雖然是個陌生人,我的感情卻有些複雜,既略有感激又滿懷憎恨。
感激的是,他那天到底剌傷了李浪的大腿,替我教訓了李浪,讓他知道英雄救美泡別人女人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憎恨的是,凌眉也因為他的逃脫第一次罵了我窩囊廢,不是男人。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