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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熟咯?”
“還行。”秦秣被陳燕珊扯得稍稍分神,略一思索道,“算熟吧。”她想起自己跟方澈認識以來的經歷,再次肯定,自己跟這孩子確實可以算老熟人了。雖然方澈脾氣彆扭了點,不過秦秣把他當成小孩子看,還是可以理解的。
陳燕珊卻沉默了,她繼續扭著自己的衣角,一臉猶豫。
於是秦秣就著這難得的安靜,又繼續埋進化學書中,與那一堆碳氮氧鉻等物做抵死搏鬥。
好長一段時間過後,就在秦秣漸入佳境時,陳燕珊又來扯她的衣角,然後很小聲很小聲道:“秣秣,既然你跟他很熟,那你介紹我們認識好不好?”
“你說什麼?”秦秣稍稍回神,腦子裡仍然念著那個公式,壓根就沒注意聽陳燕珊的話。
小陳同學頓時漲紅了臉,她一把扯掉秦秣手上的書,湊到她耳邊,一字一頓道:“介、紹、我、跟、方、澈、認、識!”陳燕珊聲音仍然不大,不過是湊在秦秣耳邊,卻足夠她聽得清清楚楚了。
秦秣的臉色當即就古怪了起來,她輕聲反問:“你確定是要認識方澈?”在秦秣眼裡,方澈那就是彆扭小孩加頑劣少年的代名詞,這種小屁孩最難相處,秦秣根本無法理解怎麼會有人想要認識他。
不過想到陳燕珊也不過是個天真的小女孩,秦秣就嘆息了。
“怎麼不行嗎?”陳燕珊已經鼓起了雙頰,小嘴也微噘,氣哼哼道:“準你認識他,就不准我認識他啦?反正看你長這樣子,你們也不可能嘛……”說到後來,她彷彿感覺到自己不該拿秦秣的長相說事,又聲音漸低,扭捏著不好意思起來。
秦秣搖頭失笑,她當然不在意這個。不過就算她在這個時候再教育陳燕珊,讓她專心讀書,估計她也聽不進去,所以秦秣一轉念,乾脆點頭:“行,下次碰到方澈,我跟他說說你。”
在秦秣看來,方澈那脾氣古怪的小屁孩壓根就不懂什麼是情意綿綿、雪月風花,讓陳燕珊去碰個釘子也好,省得她滿腦子少女情懷,不肯用心讀書。
再說了,方澈這人本質不錯,陳燕珊也純真可愛,如果他們真的對上了眼,想必也算是段不錯的姻緣。宋人在這個年紀,其實都早結婚了,只是如今時代不同,大家都是學生,秦秣才覺得應該以學業為重。
“你答應啦!”陳燕珊驚喜過後,思慮又更多了,“哎呀,那我應該要怎麼跟他見面?哎呀,你要怎麼跟他說我?不行,我是不是要先寫封情書?不好吧,女孩子要矜持一點,最好等他寫情書給我。不對呀,他會寫情書嗎?要不,還是我寫?”
秦秣:“……”
卷二:燦爛時節誰煮酒 二十一回:一封信
上課下課,食堂寢室,週末去茶館打工,然後回家,這就是秦秣的簡單生活。.
一晃便到了國慶長假的時候,這期間秦秣也會偶爾覺得日子清苦乏味,但想到自己如今是在為自己的前途努力,她咬咬牙,還是將這清苦的日子堅持了下來。她確實不是當年的紈絝了,用心讀書,有時候其實也很有趣。
這其中只有一個小插曲是秦秣不能理解的。
就是在後來,陳燕珊終於寫出了一封情書,請秦秣幫忙轉交給方澈。這本身沒什麼,古怪的是方澈的反應。
當時離他們摘柿子剛過去三天,那天還是在晚自習前,方澈在女生宿舍門口找到了秦秣。他手上提著一個塑膠袋,一看到秦秣,二話沒說就把袋子塞到了她手裡。
“這是……”秦秣扯開袋子去看,便見到滿滿一袋子都擠滿了飽滿晶瑩的紅黃色果子,“這是我們那天摘的柿子嗎?怎麼變成這個樣子的?”她心中小有驚喜,那一顆顆柿果,確實漂亮饞人。
“我用石灰水泡了三天。”方澈的眉眼要比以前溫和些許,雖然他的聲調依舊冷冷的不怎麼中聽,“這就是脫澀,下次不要再問這種白痴問題了!”
秦秣無視他的毒舌,笑吟吟地拿出一顆柿子放到眼前左看右看,這種歷經艱辛才得到的東西果然比街上買來的要討人喜歡得多。方同學雖然言行彆扭,不過為人確實是不錯的。
方澈有一隻手背在身後,秦秣微一瞥便見到他手上彷彿握著一管深紅的的東西。
“這是什麼?”秦秣略微好奇,順手便去扯方澈的手。
方澈鬆手將東西遞給她,這東西才全然現出形來,原來是一支漆著老紅漆,墜著白玉墜子和大紅飄穗的竹笛。看這笛身上隱隱刻有花鳥雲紋,笛節之間纏著黑色的錦絲絃,那助音孔邊用梅花小篆刻著“出雲”二字,端是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