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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Diy店,一看錶,才發現竟在這裡面待了將近半個小時。
她心裡有些急了起來,遠遠一看街道那頭的長凳上卻似乎不見方澈的身影。
秦秣拿出手機想要打電話,卻發現不知何時手機已經沒電,自動關機了。小跑步走到那排長凳旁邊,她只見凳子上坐滿了陌生人。當然,就算她近距離又仔細看過一遍,還是沒能看見方澈。
這一瞬間的感覺真是難以形容,好像是那茫茫人海中,本以為一回頭就能一眼看到的人,本以為永遠停在那裡不會消失的人,卻在眨眼之間,湮沒無蹤,聲息全無。
秦秣在心底一絲一絲地生長出細微的悲涼,雖然明知道這種情緒完全沒有存在的必要,明知道方澈不會真的丟失,但這一剎那,她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
她的前生一直在錯失,今世就算拋開了從前的二十幾年,也還是害怕錯失。
紅塵滄海,要找到可以與自己並行的那一粟,多麼不容易?
也許那枝新芽,自那個人從那高高柿子樹上跳下起,就已經萌動著要舒展,只是秦秣固執著自己的驕傲,不肯向這一生的現實低頭。
她以為自己早就明白,但她其實是很晚才明白——她已經是秦秣,她不是季暄,不是懷虛,她是秦秣。
現實並不等於庸俗,也不等於妥協,現實也是一種勇氣,現實的才是生活,如此而已。
秦秣怔在原地,也不知是許久,還是霎那。
她聽到身後有個熟悉的聲音平平淡淡地在說:“秣秣,過來。”
秦秣轉過頭,就見方澈手上提著兩個小袋子,用一貫的表情,唇角微揚,笑道:“怎麼站著不動?我打你手機不通,看著過了挺長時間,就往回走了走。幸虧我一直注意著這邊的凳子,不然也不知道你是不是會迷路。”
卷四:千山萬水一線間 第二十一回:真相之外
吃過飯後,方澈在十點半的時候送秦秣回了寢室。
他的視線透過車窗,遠遠地見著秦末的身影消失在那扇高大的鐵門裡,手卻忍不住開啟旁邊的儲物盒,想要從裡面拿煙。
方澈很少抽菸,第一次抽菸還是雷洛斯帶的。那時候他初到英國,因為想早點修夠學分,便沒日沒夜地去接一些教授釋出的課題來做,在一次夜半時分,他做得實在是才思枯竭了,才終於接下雷洛斯遞過來的那根菸。
尼古丁的氣味嗆得人大腦神經抽痛,方澈會在那個時候閉上雙眼,感覺自己心臟的跳動。
緩緩地倒車,悍馬掉頭往市中心方向駛去。方澈左手扶著方向盤,右手夾著一根火星微弱的香菸,任那煙霧在封閉的車內繚繞,他卻並不抽。
等菸頭上的菸灰積到一定程度,他便將之輕輕彈到內嵌式的菸灰缸裡。一根菸燃盡之後,他闔上菸灰缸的蓋子,長吐一口氣,又自嘲地笑了起來。
從高中到大學,從國內到美國再到英國,他從來就不乏被人表白的經歷。在那些人心中,方澈的形象差不多就等於“完美、冷漠、高高在上”,兼且“無所不能”。
其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只是許多人都因為距離而將他“神化”了。
為什麼喜歡,這是一個很難解釋的問題。而當念念不忘已成為一種習慣,他反倒駐足難前。
回到青山網路安排給他的那套兩居室公寓,方澈開啟電腦,又習慣性地在一個記事本里寫下:
“2009年12月20日
我回國安頓好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有點生氣,居然有人用那麼浪漫的方法向她表白,而那個人不是我。當然,除了【鳳凰于飛】那四個字。這是一個滑稽的敗筆,那個人何其大膽,竟敢向她說【鳳凰于飛】?
我趕到及時,心裡其實是有點得意的。
看到她不喜歡那個人,我又暗暗高興。我的心思真是過分,因為居然希望她誰都不喜歡,哪怕很老了,也只等我一個。就算我要用很久才能得到她的心,但至少,她會等我。
有人說,真的對一個人好,就該放手讓她去幸福。我沒有那麼高尚,我希望天底下只有我能給她幸福。
她送一件有她手跡的衣服給我,普通的衣服在她手下化腐朽為神奇了。但我不想穿那件衣服,因為實在是不知道那些顏料能經得住幾次水洗。
我今天送了條款式簡單的水晶項鍊給她,她收到的時候表情有些奇怪。我知道她從來不佩戴任何首飾,但越是這樣,我越希望她能戴上那條項鍊。我別有用意,就算她不能明白,可只要她肯戴上那條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