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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站在那座曾與孟可芸有著“百年之約”的過街天橋上,凝望著橋下停停走走的車輛,與這座城市作最後的告別。
我拒絕了孫白萍來車站送我,我想一個人離開,熱熱鬧鬧的送別往往要比孤獨的離開更為傷懷,這會增加一些不捨。孤獨的前行會使自己有一種很強烈的“過客”意識,無牽無掛。既然是過客,那就一定會走。記得有人說過,如果你在某一座城市裡找到了愛情,你就會刻骨銘心地記住這座城市!那麼失去愛情呢?這又會是一種怎樣的情懷?
我其實也不是一個人離開,我拖著一隻巨大的行李箱,後背上還揹著一隻黑色的揹包,這隻揹包裡裝著我的情感寄託“拉拉”——它是一隻小鹿狗。
拉拉長著一副外星人似的面孔,豎著兩隻喇叭一樣的耳朵,眼睛裡充滿了靈氣。拉拉沒有尾巴,一年多之前我在北京的過街地下通道里發現它的時候,它的尾巴就被人給割掉了,當時正流著血,蜷縮在角落裡痛苦地呻吟,它是一隻殘疾的流浪狗。我毫不猶豫地收留了它,給它療好了傷,還一咬牙給它買了很多好吃的。我始終沒有給它辦理養狗證。它是北京寵物大軍裡的黑戶,而我兜裡一直揣著一張北京暫住證,這是我跟拉拉的最大區別——我是合法的!
“拉拉”是孟可芸給起的名字,我們分手的時候她把拉拉留給了我,原因可能是她的老公不喜歡飼養寵物。分手的那一天,她對我沒有露出過笑臉,當然我也沒有。只是在與拉拉道別的時候,她的眼睛裡才飽含著即將奪眶而出的淚水,她撫摸著拉拉的頭,說了很多的悄悄話。拉拉比我幸運,我們兩個分道揚鑣的人都深愛著它。
當我決定離開北京回全江時,我只有一個信念,那就是要把這隻與我相依為命的小鹿狗帶回去!
為了這一僅存的信念,我放棄了飛機和火車,我害怕嚴格的安檢會造成我與拉拉的生離死別。為了把拉拉帶回全江,我選擇了乘坐長途汽車。
把拉拉帶回全江還有另一層意思。三年前我和孟可芸一同前往北京尋夢,三年之後我把拉拉帶回全江,這至少在形式上讓我心裡好受了許多,畢竟這一次也是兩個活物回的全江,跟我當初離開時一樣!拉拉現在代替了我的女人,它是我的命。
走,到二線城市去! 第二章(1)
一
就在幾分鐘之前,我用手捏死了一隻爬在樹幹上的毛毛蟲。它有很多條腿,色彩斑斕。
我把它的屍體放在一隻外出覓食的螞蟻面前,像一座大山似的擋住了螞蟻的去路。螞蟻如獲至寶,賣力地使出了渾身的解數,想拖動這頓從天而降的美食。它竟然緩緩地移動了這具比它的身體大上幾十倍的屍體!
哪有這樣便宜的事情!我用一根小樹枝將屍體牢牢地戳在了地上,螞蟻繼續努力了一分鐘之後明智地放棄了。它原路返回,回去通風報信去了。
這是我小時候最喜歡玩的遊戲,我瞭解螞蟻覓食的一整套工作流程。
我耐心地蹲在地上等待著,過了一會兒,一群螞蟻便雄赳赳地直奔毛毛蟲屍體而來。我已經認不出剛才那隻被我捉弄過的小螞蟻了,我想它現在一定是像一位戰鬥英雄一樣地走在隊伍的最前面。
要是換作以前,我此刻會惡作劇般地把屍體進行轉移。看著一群急得團團轉的螞蟻是逗螞蟻遊戲的高潮部分。而我現在沒這麼幹,在北京三年的白領生涯使我對螞蟻增添了幾分同情之心——大家覓食都不容易,就沒必要互相為難了。
我高興地看著這群螞蟻分工協作地抬著屍體凱旋而歸,心裡很是替剛才那隻報信的小螞蟻高興。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它一定能得到螞蟻頭目的褒獎,今年春天的“優秀員工”非它莫屬了!
如果我剛才對那具屍體進行藏匿的話,“優秀員工”就會變成“悲劇員工”,螞蟻的頭目一定會言語刻薄地把它罵個狗血淋頭,甚至還會因此剋扣它的食物。我在北京那家公司上班的時候就時常會有這樣的遭遇,往往是因為一個不經意的小錯誤,哪怕是遲到,我就會被領導訓斥好幾分鐘,有時候領導還會有理有節地剋扣我那原本就少得可憐的薪水。我跟螞蟻同病相憐,我就是職場裡的一隻小螞蟻。於是我對它動了惻隱之心。
第二章
我現在正西裝革履地蹲在全江市人民公園內的一棵大樹底下逗螞蟻。我回全江市已經快一個月了,剛參加完一場招聘會。我刻意把自己裝扮成一副白領精英的模樣,病急亂投醫地投出了幾十份簡歷。招聘會現場離公園很近,我不知不覺地走了進來。
我現在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