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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而當地又沒別的地主好鬥,只好高升他一級,評他為地主,把他家的地和房子都分了,讓他一家搬到長工屋去住。
五二年土改的時候,黃家地主有一個小女兒,剛十歲,小名就叫喜兒。按照當地的土政策,地主的子女只許讀到小學畢業,不許上初中。到了五八年大躍進的時候,喜兒已經十六歲,儘管家境不好,倒出落得花朵兒似的,頗有幾分姿色。這時候黃姓地主自己已經年老,公社化以後開展平整土地、人工造田,都是這個十六歲的姑娘來出工。楊百了看見,就暗暗地打上了她的主意。
這個姑娘,他不是不知道。只是早先姑娘還小,也不屬他的管轄之下,他就是有那心,也沒那法兒。如今天從人願,把後山村也劃歸他管,這個姑娘,就成了他的盤中餐、俎上肉,想跑也跑不掉了。
大隊長想玩兒地主的女兒,還不是手到擒來的事兒?用他自己以前的話說,這叫“階級報復”;用他後來的說法,這叫“大躍進產品,社會躍進,我也躍進”嘛。
不幸的是,明來暗去的還不到一年,喜兒懷孕了。她父母沒有辦法,只好趕緊給女兒找婆家。那時候,地主的女兒本來就不好嫁,肚子裡帶著沒父親的孩子,誰肯要呢?無可奈何,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