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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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波比這才接了。
吳永剛又悄悄兒地問了一下寶蘿,經寶蘿證實此波比確實非那波比,不禁也大失所望。轉念一想,這兩個波比,不但名字相同,經歷也相差不多,更奇怪的是連村寨的名字也一樣,很可能在妓院裡所受的苦也相差不多,就隨便地問她說:
“你家裡還有人嗎?”
“我出來的時候,家裡有父母,還有兩個哥哥。兩年沒家裡的訊息,也不知道現在有什麼變化。”──真奇怪,連家庭人口也與那個波比一模一樣。
“聽說你不願意回家,是嗎?”
“不是我不願意回家,而是我不能回家。要是我也有一個愛護我、關心我、保護我的家,我幹嗎不回去呢?我阿爸和兩個哥哥都有抽海洛因的癮。他們的癮頭一上來,要是沒錢買,家裡有什麼就賣什麼。我回去了,正好給他們賣第二次。我才不那麼傻呢!在這裡,生活比我在家的時候好多了,還能夠學到一門謀生的技藝。我小時候就羨慕人家能上學, 可我不能夠。 沒想到進了一次火坑,被解救出來,倒上了學了。我一定要好好兒學習,今後要自食其力,跟我的家一刀兩斷。”──更加奇怪的是,連家裡賣她的經過也與那個波比完全一樣,所不同的,只是一家抽鴉片,一家抽海洛因。
“你在這裡學什麼呢?”
“主要是學文化。暫時先學縫紉。等以後有了機會,再學別的。我不算太笨,相信一定能夠學會一種自己養活自己的技能。”
“這個我也相信。希望你努力學習,早日學成,自食其力。這是我的名片,等你畢業的時候,如果需要我的幫助,可以按這個地址給我寫信,我會盡量幫助你的。”說著,把一張名片遞到她手裡。
“謝謝吳先生!”她站了起來,深深地一鞠躬。
“你被家裡賣出來的時候,人販子是怎麼跟你家裡說的?”蘇塔隆半天沒說話,見吳永剛不問什麼了,插話說。
波比姑娘沒有立即答覆,兩眼看著校長。校長笑著說:
“這位是警察總署的蘇塔隆上校。你能夠跳出火坑,就是他和他手下人出的力量。他問你話,你應該照實答覆。”
“那天,一個不認識的女人到我家裡來,阿爸說:他給我在鄰村找了一份兒看孩子的工作,要我跟這個女人走。阿媽說我才十二歲,出去幹活兒年紀還太小,再說自己家裡人手也不多。阿爸說:他已經收了人家兩個月的工錢,不去不行。阿媽也沒有辦法,只好讓我跟人家走了。那個女人把我帶到縣裡住了一夜,第二天就和好幾個跟我差不多大小的姑娘一起坐汽車又轉火車到了曼谷。我問她:不是說到鄰村看孩子麼?她說看孩子工錢少,到曼谷做工掙錢多。到了曼谷,她把我們一群女孩子交給另一個女人,她就走了。那裡有許多年輕的女人,都擠著住在一間大房間裡。後來我們才知道,那裡是一家妓院,我們這些小姑娘,都被人販子賣給老闆了。”
“你去了以後,老闆就要你接客麼?”蘇塔隆接著問。
“不是的。當時我還小,老闆只叫我幹雜活兒。大姐姐們白天擠在一起睡覺,晚上才打扮起來,出去接客。我依舊穿著破衣服,每天掃地、擦桌子,倒痰盂,收拾房間,幫廚房洗菜洗碗,凡是我能夠做的,都叫我做,一點兒也閒不著。比我大點兒的幾個姑娘,先後都被老闆逼著去接客。我見她們第一次接客回來,眼淚汪汪的,眼睛都哭腫了,心裡也很害怕。可是我連大門都出不去,想逃也逃不了。一年以後,有一天,老闆把我叫去,扔給我一套綢子的帕欣,要我打扮起來,說是從今天開始,我要出去接客了。我想到幾個小姐姐第一次接客回來,連路都沒法兒走的那個樣子,害怕起來,不肯去,老闆就說:我是她花了四萬銖買來的,我必須接客還賬,什麼時候我把這四萬銖還清了,她就放了我。我哭著求老闆,說我年紀還太小,再過兩年,等我長大了,我一定也像大姐姐們那樣天天出去接客。她說不行。今天來的客人,點名要小的,大的人家不要。又說,是女人都要過這一關,只要第一天熬過來了,以後就沒什麼關係了。我沒有辦法,只好任憑她擺佈。沒有想到的是:那一晚上,老闆把我賣給了兩個男人,都是大鼻子的外國人,說話一句也聽不懂。他們輪番兒折騰我,我哭了起來,他們就哈哈大笑。我哭得越兇,他們笑得越高興。我忍住了不哭,他們反倒不高興了,用手擰我,大腿被他們擰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我一喊他們又高興起來,繼續折騰我。我發現這兩個東西愛聽我哭,就咬住了牙再也不哭了。他們發起獸性來,兩個人一起折磨我,我終於被他們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