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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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笑,“呵呵,小丫頭動春心了?”文卿知道她爸爸不會和女兒說什麼,又擔心路亞以為自己上心,把話題轉開。
路亞搖頭:“才不呢,我老爸說,這人得離遠點。這個包包我喜歡就算了,下次決不許再收。”
文卿心想,開了一條縫的門,還能擋得住蚊子蒼蠅?路亞的爸爸……唉!還說別人,自己又何嘗不是!這個宋沙,總能抓住別人的弱點實現自己的目標。
文卿不寒而慄,嚴律師既然肯介紹路亞的爸爸認識宋沙,必然是和宋沙有了某種程度的默契。她甚至覺得,嚴律師早就等著這一天,等著一個順理成章的接近宋沙的機會!
第 16 章
忙忙活活弄完,又是凌晨三點。文卿最後一個走出辦公室,回頭看看燈火依然通明的大廈,心想,傻子可不止我一個,沒什麼好抱怨的!
最近幾天都是十二點以後離開辦公室,地下走著要十幾分鍾才能到家,若是打車,卻要二十多分。因為現在的路橋都講設計,彎彎繞繞,沒見堵車減少,計程車的蹦字兒多走了好幾個。
晚上大廈的計程車都是趴活,本來不易,都願意拉個遠點的。最好是個燕郊的,一趟下來今晚就不用幹活,直接回家睡覺。像文卿這種又近又費油的,沒幾個願意接。所以,文卿會撿著路燈明亮處,走著回去。其實,北京的夜晚沒有想象的那麼寂靜,漂亮的跑車從環路上轟鳴而過,豪華的房車放下玻璃,露出副駕上美麗的女子。夏天的時候,民工會聚集在路邊一邊乘涼一邊睡覺,有時能有五六十人。只有這個時候,文卿才會停下來或者往回走,打輛出租回家。
她已習慣這種生活。
媽媽說,人身三盞神燈,頭頂一盞,兩肩各一盞。走夜路的時候,有人在後面叫你,千萬不能回頭,一回頭頭上的燈就掉下滅了,鼻孔的呼氣會把那側肩頭的燈吹滅,只剩下一盞,好兄弟打翻掉就能上身。所以,走夜路萬萬不能回頭。
可是,最近這半個多月,文卿總覺得身後有人。有幾次藉著繞彎轉身,似乎真的看到有躲躲閃閃的影子。她不敢問宋沙是不是他搞的鬼,只能自己鼓勵自己——疑心生暗鬼,只要不回頭,是鬼也不怕!
秋天天涼,路邊沒了乘涼的人,顯得有些寥落。一出大廈,那種古怪的感覺又出來。旁邊是家24小時羊湯館,文卿拐進去要了碗羊湯,慢慢的啜著。小店不大,店主撐著腮幫子打盹。隔著玻璃,文卿看著外面的動靜,偶爾走過一兩個人,都要仔細想想,是不是跟蹤自己的?
店主睜開眼,正碰上文卿警覺的向外看。
他在這裡做了十年,晚班不用店員,都是自己和老婆兩人輪換著來。據說他當年也是風雲一時的人物,後來不知什麼原因收山不幹,做起了小生意,一做便是十年,而且這一帶都知道他很懼內。頭幾年,文卿親眼見他在外面喝酒,然後被老婆掀了桌子拎著耳朵,一邊齜牙咧嘴,一邊還賠著笑,高大的身子彎成蝦米,配合著老婆的身高。明明只要動一動小臘腸一般粗細且糾結的手指頭就可以把老婆掀開,他確只是張著十指,岔開著,護在被老婆死勁擰著的耳朵旁邊,從菜市場一直拖回店裡。文卿當時在馬路對面,一下就喜歡上這對夫妻。
不過,人們說他是個江湖人。傳說曾經有個逃犯到他這裡喝了碗湯,不僅拿不出錢,還鬧出刀子要搶錢。那時還有兩三個喝湯的人,說他鎮定自若,開啟櫃子讓那人拿錢。然後說,兄弟,你現在拿錢走人,將來去哪裡?那人兇巴巴的不要他管。老闆說,在裡面好歹有個盼頭,出來雖然艱難好歹算是開始的機會。現在走了,以後連機會都沒有了。聽說,那人沒有走。和老闆聊了一夜,第二日投案自首。
這是人們口中的傳奇,文卿知道的是,那個投案的逃犯被判了死刑,再也沒機會重新開始。因為那時候正是嚴打……
文卿不知道老闆接待了多少這樣的“深夜來客”,但是類似的故事再也沒有了。
等了半天,門口的行人越來越少,連路上的車都要好半天才過一輛。文卿遲疑著不想付錢,恐懼是可以積累的。也許一兩天不會怕,過上一段日子,來陣風都可以讓人崩潰。今天晚上,文卿覺得如果不搞清楚後面那個東西是什麼,她一定會發瘋!她開始盤算,一會兒是不是來個突然回頭?哪怕滅掉神燈,至少死也死得明白。
“文律師,怎麼了?”老闆走過來問,大大的肚子很明顯的發福。身上散發著經年不散的羊湯味兒。
文卿經常晚上來加點宵夜,以前也和伍兵一起來過。一碗羊湯一隻燒餅,填飽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