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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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被告席站好,文卿看著他身上橘色的馬甲,想起在看守所裡,自己最後一次失望的離開時,伍兵說:“你……保重!”
“我以為你要說讓我別費心呢!”文卿當時如是說,然後伍兵笑了。
這麼久,第一次看見他的笑容。文卿咬著後槽牙,一邊笑,一邊流淚。
庭審有條不紊的進行著,文卿偶爾會看一眼伍兵,希望哪怕能看到一眼——就一眼,他看過來的目光——也會給她無限的鼓勵!
可是,什麼都沒有。
第 20 章
檢察院的陳述很簡單,這樣簡單明瞭的案子,沒必要搞得大張旗鼓。文卿習慣性的拿起一張白紙,那是上學時辯論賽留下的習慣。通常會記一些對方的要點,但是檢察官照本宣科,那個“本”已經被她看了無數遍。拿起這張紙,只是在必要時掩飾一下思路的斷點而已,或者加強一下手勢。
她宣讀了自己的答辯狀,並把自己的調查證據一一向法庭提交。檢察官們似乎有些吃驚,互相交換了一下意見。按照文卿的調查,顧餘並沒有暈倒,顧父是在得到伍兵肯定的答覆後才暈倒的,這兩項都有證人在場,並且證明顧父所託內容,是讓伍兵替顧餘頂罪。從時間上看,120的原始記錄證明顧餘顯然是在說謊。
文卿並沒有證明伍兵無罪,因為捅傷人的那把刀子上的確同時存在兩個人的指紋。但是,她如果證明顧餘和顧父存在偽證,那麼所有對伍兵的指控將面臨證據不足發回重審的結果。這正是文卿第一步要達到的目的。因為,最重要的是宋沙的一份病歷證明!它將證實,該過失傷害並未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按照有關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的規定進行處罰。無論是伍兵還是顧餘,這個結果都是最好的!
文卿無數次的把這個設想告訴伍兵,換來的卻是伍兵一次次的沉默。唐哥說,如果顧家不開口,伍兵永遠不會開口。可是顧家卻根本不讓文卿登門,顧老爹一見文卿就要死要活,連居委會都不管用!
文卿心裡明白,宋沙依然會賠給顧家錢,顧家父子會有足夠的錢在四環之外五環之內擁有三四套一百平左右的房子。而伍兵,將因為自己的冥頑,在監牢裡被人默默的遺忘,乃至唾棄!走到這一步,顧家不想再冒任何風險替伍兵出頭。就像顧餘問文卿的那樣:
“萬一宋沙是重傷,或者他自己弄出個重傷證明呢?”
他們不敢擔這個萬一,則那些一萬就只能讓伍兵扛著了!
質證階段,檢察官沒有對文卿提交的證據提出過多的質疑。但是認為文卿作為嫌疑人的女友,違背了迴避原則。文卿早有準備,輕而易舉的駁了回去。這不像是攻防作戰,更像是彼此在喂招,一個認認真真,一個則輕慢的像走過場。
沒想到,就在所有人以為大局已定,連旁聽席都有人要站起來離開時,伍兵突然舉手要求發言。
法官准許。
伍兵先看了看文卿,然後說:“法官大人,文卿是我的女朋友,她為我脫罪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錯了就是錯了,是我失手捅的宋沙。只不過當時的情景太亂了,我有些不記得細節。不過——”他頓了頓,又看了一眼文卿說,“宋沙和我有仇,他威脅過我女朋友的安全。為此,甚至不惜誣陷我,使我丟了工作。我很愛——”他突然頓住,愣愣的看著文卿,“很愛我的女友,她是個好人,善良、美麗、通情達理體貼人。為了不連累我,她甚至編造理由和我分手。這一切都是宋沙造成的!也許,沒有他,我依然配不上文卿,還是會離開。可是,我不會讓文卿流著淚離開我!這些天,文卿流了太多的眼淚,這些,都是拜宋沙所賜!”伍兵說的咬牙切齒,額頭上的青筋無遮無攔的暴露著,“分手後,我每天偷偷的護著她離開辦公室,看著她一點點變瘦,消沉。我就恨、恨宋沙仗勢欺人!所以,當我看到他威脅顧家,並且手裡有把刀的時候,我就腦子一熱衝了過去!”伍兵深深的吸了一口氣,似乎在回憶當時,“本來我和顧家非親非故,看到顧餘也只是想著勸一勸。是我不好,沒有剋制自己的感情。如果我當時能繼續勸阻,而不是衝進去,可能情況不是這樣的。”
伍兵說到後來,聲音清冷,表情沉靜,垂下眼簾,帶著濃濃的懊悔,這樣的陳述不由人不信。
旁聽席一片譁然,法官敲響法槌,竭力維持著秩序。但在他們的目光裡,也交換著彼此的疑問。檢察官們低聲討論著,時不時的看著文卿和伍兵。文卿大腦一片空白。她沒有想到,伍兵會如此“不擇手段”的證明自己有罪!一旦他的陳述被證實,將要面臨的不僅僅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