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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厚道,只得等著接通。他的聲音依舊低沉好聽,可能是被吵醒,所以帶著一絲慵懶,“怎麼了得之,我很高興你這麼晚還想念我。”
她覺得好笑,“我沒有啊,我只是問你……”
“問我什麼?”
“問你要不要,起來上廁所……”她躺在床上大笑,想象著他的表情覺得開心極了。
衛家齊卻忽然說,“得之,我很想念你,我無時不刻不在想念你,剛和你分別,下一秒你的樣子就佔據了我全部的思維,小時候看的書裡面有句古詩,說,思君令人老,我想大概就是這樣吧……”
他的聲音很輕,好像羽毛拂在心頭,思緒也被拉的很遠很遠,好像再也沒辦法捉住,好像白流蘇和範柳原在電話裡面談月亮,懷疑這不是真的。
她忘記自己什麼時候睡著,只覺得醒來後,臉微微發燙,胸口被小幸福填滿,甜膩膩的。
這一切,那是都是葉得之最大的快樂,只是因為有他,因為他。
第二十二章 身在情常在
書上總是說,忘記自己深愛的人,只有兩個法子,一個是時間,在刻骨銘心愛過的人,只要不見他,一個月,一年,幾年過去,什麼感情都要變淡,總有一天你會忘記他;還有一種,便是愛上另外一個人,當你開始另外一段感情,所有的前塵往事,都會被拋到九霄雲外,你不得不忘……
這就是所謂的萬試萬靈的療傷聖法,可是得之覺得一點也不靈,七年,這麼久,她都覺得好像是上輩子的事情了,可是她還是不能放下這一切,難道真的要開始另外一段感情?她以前不敢,她害怕真的忘記這段過去,那些美好就再也不屬於她。
可是現在,他的再次出現,對她來說,無疑是一次折磨,她貪戀過去的甜,卻又無法忘記最後的痛楚,理智和情感無限糾纏,讓人筋疲力盡。
她前一晚在沙發上躺了一夜,連衣服都沒脫,早上起床時腳都腫了,洗完澡還得速速上班,蕭玲玲時常感嘆,“人生最無趣的事便是美夢醒來還得上班……”曾經一度,葉得之認為上班是人生最有意義的一件事,現在也疲態漸露,是不是真的太寂寞了,是不是該試著遇見另外一個人……
上班的路上,她不斷在想,如果衛家齊再次出現在她面前,她要怎麼辦,再多幾次,她不保證自己不會淪陷。腦中百轉千回,無數個念頭閃過,連車到了公司都沒發現,司機連聲叫她才反應過來,匆匆拎著包包下車。
桌上鈴蘭開得正好,一縷幽香縈繞弊端,還沒坐定就被程叫進辦公室,老闆昨日礦工,今天臉色還是不好看,得之也收斂了往日的形態,有點小心翼翼,“那個,衛氏企業旗下的一系列活動不是別的組在爭取?”
“進展讓人不太滿意,他們提到了你,還記得你為美華酒店所得那個宣傳片,所以我希望你這組可以接手,衛氏這單生意對我們來說相當重要。過幾天你陪我去振亞。”
得之點頭,這麼快,這樣的招數,還真的有點他的風格。嘴上卻道,“我怎麼不知道美華酒店是衛氏旗下企業。”
程迦閔抬起頭來似笑非笑,“我以為你早知道,當年聽說是衛氏高層對你的創意極為欣賞,欽點你那個“旅行的意義”。
“原來是這樣,我以為自己才華蓋世了三年啊,真令人掃興。”得之撇嘴,程迦閔的表情也略微鬆動,“怎麼樣,得之,下班去喝一杯?”
是該喝一杯,這樣整下去,離天天加班加點的日子相距不遠,她似乎預見到了那苦難的情形,更讓人煩惱的是她居然要到振亞去,幾年來,自己連上街都要繞著那棟大廈,現在居然還要巴巴上門去,想起來就讓她四肢無力。
中午吃飯的時候,Kit還八卦兮兮的跑過來問,“鈴蘭帥哥到底是何方極品啊,嘖嘖,我看不錯。”
得之咬下一大塊雞腿,細細想想,點頭,“他倒是真的極品。”
聽得Kit亮眼都放了光,“那就抓緊一點嘛,就算沒啥結果,開心一點也好。”
開心,是很久沒有徹底開心過,二十一歲過後總覺的人人不是自己那杯茶,現在看來,也許她葉得之要的再也不是茶,也許只有烈酒可以讓她忘記內心傷痛。
一下午都在忙碌中渡過,下班時分程在她面前站了許久得之還一臉茫然,“老闆你幹嘛?”程迦閔一臉不可思議,得之一臉無辜。
隨即兩人都大笑。
一起喝一杯是從大學時候留下來的默契,從來都是程說,她聽,聽了這些年,總也沒有新內容,也是啊,最美的時刻都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