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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陸東霖了。
番外1 我回來了
我終於回國了。
當我把離婚協議放在魏衛面前的時候,他看著我說:“你不要指望我簽字,除非你一毛錢也不帶走!”
我立即說:“好!只要你簽字,我一毛錢也不要,全部留給你,包括我這個月的薪水。”
他用看瘋子一樣的眼神看著我,說了一句:“我看你真的是瘋了!你敢確定你愛的男人還會在原地等你嗎?”
我說:“我確定!只要他還沒結婚,我一定會讓他回到我身邊!”
魏衛就那樣看著我,大約在他的眼裡,那個時候的我,真的就是一個瘋子。他一定沒料到,我會這麼痛快的答應了他的條件。在他的心目中,我一直是個愛慕虛榮的女人。因為他有錢,所以跟了他,嫁給他以後,又始終熱愛奢靡的生活。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也找了份工作,但是,每個月的薪水,還不夠我買半個LV的包。這樣一個離不開錢的女人,竟然可以答應他分文也不要。
那一刻,他一定後悔自己說了那句“除非你一毛錢也不帶走”的話。
其實他一直不懂我,我喜愛奢靡,只是因為空虛和寂寞;假使是跟著東霖,一日三餐,即使是小蔥豆腐,我也會覺得充實又滿足。
有一點魏衛沒看錯,那就是,我真的瘋了。
是的,我承認,我瘋了,愛東霖愛瘋了。
經歷過那樣銘心刻骨,披肝瀝膽的初戀之後,我想不出自己有不瘋的理由。
在美國的五年,不論何時,何地,即使是做夢,我也在想著他。
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大約我都不能不愛他。
除了東霖不要我,我找不到能讓自己離開他的任何一個因素。
從一萬米的高空降落,我走下旋梯,腳一踏上A市的土地,我眼裡就盈滿了一種叫眼淚的東西。
人一出生,就會流這種水,傷心的時候流,開心的時候也會流。
那一刻,我卻分不清自己是傷心還是開心。
五年前,我也是流著這種水離開A市的。
流了許多,止也止不住,從機場的甬道,一直滴到了美國。
那時候,我懂了一句話,叫心死了。
大約就是我當時的樣子,眼淚流乾了,心,也就枯死了。
兩個月前,當陳玉在電話裡告訴我說,東霖當初放棄我,並不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