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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個地方的領地,一般也就幾百個。
當初奧尼三個巫妖逃離永生堡時,正是專門找最偏僻的地方鑽,除了實力不夠,更主要的原因就是越偏僻的地方,越不會有永生洪潮的出現。
洪潮不旦帶來毀滅,更帶來新生。洪潮所過之外,短期內雖然毀滅了一切,但留下的卻是大量的屍骸與靈魂能量。只要有這些存在,不用多久,新的不死生物又會重新出現。
因此,洪潮流經的地方,不死生物的密度更大,領地的生物數量也就越多。
往生洪潮為什麼會改道呢?普爾森幾個巫妖的心裡不約而同的冒出了這個疑問。
逃跑?那領地怎麼辦?聽完普爾森的話,格里斯第一個就想到了領地的地穴中那些數量龐大的怨靈和巨人骸骨,如果逃跑的話,這些東西怎麼辦?
往生洪潮已經出現在遠方了,沒時間進行搬遷,就算有時間,那些東西也搬不動啊。難道就這樣扔在那裡?萬一被人現呢?
那些東西之所以沒被現,第一是因為這個地方實在太偏僻,強大的存在幾乎沒有。第二是因為地穴一直掩埋在地下,與外界隔絕。可是現在已經把它挖開了,只要有人順著地下堡壘摸過去,就一定會現這個地穴的。
就算把出口掩埋了也沒用,亡靈可是直接穿透地層,除非把入口埋個幾百米深,但倉促能辦得到嗎?
還有他費盡工夫終於成形的地下堡壘,就這樣放棄嗎?沒有一個安全的容身之所,很難在死亡世界生存,就算他能逃過了往生洪潮,在別的陌生領地,他有可能逃得過別的掠食者嗎?
在領地裡,依託著地下堡壘,即使是黃金骷髏和屍巫王,格里斯都有信心鬥一鬥。地下堡壘的防禦基本上已經成形了,只要守住洞口,來得再多也不會形成數量優勢,至於那些頂級的不死生物,更不會三五成群的出動。
“我們不逃,回堡壘。”想到這裡,格里斯不容置疑的說到。與其被趕出領地朝不保夕,還不如依託地下堡壘全力抗爭。
何況地下堡壘還有一條退往數公里外的地下通道。到時真的頂不住,再逃也不遲。
“啊?”聽到他的這個決定,幾個巫妖面面相覷,還待再勸的時候,格里斯已經加快度,大步朝領地的方向奔去。
格里斯是個貪生怕死的骷髏,但那絕對不是懦弱,而是生命對生的嚮往,對死的恐懼,一切都是自本能的。
所以面對這種生死抉擇的關頭,當抗爭的生存機率大於逃避的時候,格里斯絕對不缺乏抗爭的勇力。
“躲在堡壘裡,比逃跑更安全。”意識到普爾森幾個巫妖的遲疑,格里斯走了幾步後,忽然回頭說到。
第九十八章。噬屍巫
普爾森等巫妖彼此對視了一眼。心中一想,頓時覺得也有道理,普爾森可是跟著格里斯把那些防禦設施佈置起來的,很多設施都出了普爾森的知識層次,根本看不懂。不過從看得懂的那些,已經覺得妙用無窮。
這樣想起來,依託著地下堡壘的防禦,說不定真的可以擋住往生洪潮也說不定呢。
剛才一看到往生洪潮,心裡就光顧著慌了,都忘記還有地下堡壘這種防禦了。
格羅這些亡靈一點影響也沒有,他們從來沒見識過往生洪潮的威勢,無知而無畏,反正格里斯要他們怎麼做,他們就怎麼做,根本不用擔心什麼。
轟轟轟……!就在格里斯一行加快度往回趕的時候,大地顫抖了起來,一陣沉重的悶響,一個巨大的身影翻過了後面的一道丘陵,邁著大步朝格里斯一行狂奔而來。
這是一個高達七米的巨人,全身由無數血肉糾結在一起而組成,這些血肉大部分都比較新鮮。有不少更滲透著汙血。
在死亡世界,想找到新鮮的血肉是比較困難的,一般的屍巫,身上的血肉早就風乾韌化,骷髏就更直接,連肉都沒有。
這個血肉巨人身上新鮮的血肉顯示了它來自一個地方——往生之海。只有那些剛從往生之海湧出來的不死生物,身上才有可能帶著新鮮的血肉。
一看到這個血肉巨人,奧尼三個巫妖臉色頓時變了,奧尼更是驚呼道:“噬屍巫!”
噬屍巫可以說是往生洪潮的特有的不死生物,一般的不死生物只有在吞噬靈魂的時候才會產生食慾被滿足時的快感。可是噬屍巫卻不但吞噬靈魂時有快感,吞食屍體的時候,也會產生這種快感。
所以它們會不斷的追求這種快感,不停的吞食屍體。大量的屍體被吞噬後,這些噬屍巫的軀體也產生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