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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云芊夏的靈魂將會被擠出自己的身體。當黑影在雲芊夏的身上消失之後,雲芊夏立馬就不動了,就這麼靠一條腿蹲在窗臺上,樣子非常古怪。
“我乃廣成仙派弟子,你是何方神聖,敢在此造次。”看著已經不在往裡面鑽了雲芊夏,我是一聲大喝。隨著我的話語落下,雲芊夏的頭慢慢的抬了起來,此時的她已經沒有了白天的清秀,面孔扭曲,眼睛裡充斥著一股怨戾之氣。
我沒有得到任何的回答,從雲芊夏的嘴裡發出幾聲沙啞的怪笑,接著人影一閃就消失在了窗戶外面。我暗罵一聲,趕緊追了上去,但是為時已晚,等到我追到街道上時,被惡靈佔據身體的雲芊夏早已經不見了蹤影。
對於可以化作人形的惡靈,我現在的功力是絕對敵不過的,而且搞不好我那老鬼師傅也不是對手,我完全沒有必要去犯這個險。再說了,雲芊夏那都是自己招來的麻煩,與我無關,頂多算我死了個客戶,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幾分鐘之後,巷子裡面飄出來一個綠色的光團,那是雲芊夏被擠出身體的靈魂。陽壽未盡而意外死亡的人,地府通常是不會收的,這種無處藏身靈魂最終的結果只會是被陽光所侵,灰飛煙滅。想必,之前死在那餐廳裡的幾個人,定是遭到了惡靈的毒手,連靈魂都沒有剩下。
看著那團上下飄動的綠光,我聳了聳肩,若無其事的離開了金馬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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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兒時鬼事
我叫凌天,今年二十四歲,長得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或許誰也想不到,在十七年前,我竟然是一個只有七歲的極品小鮮肉。
不知自己姓甚名誰,未曾見父母為何物,因為從記事開始,我就是和孤兒院的阿姨以及一大幫的小屁孩待在一起。孤兒院的阿姨說,我是被人在市裡一家醫院的大門口撿到的,當時的條件有限,無法找到我的父母,所以我就被送到了孤兒院。
當時的我,無車無房,父母雙亡,按照現在的流行語那就是孤家寡**一個。
七歲之前,我都生活在孤兒院裡,當時孤兒院裡的小孩有很多,幾乎每天都有人被送來,也每天都會有人離開。由於年紀太小,我們從來都不被允許走出孤兒院的大門,但是從圍牆縫隙往外看到那熱鬧非凡的景象,我對於外面的世界越發的嚮往。
當時的我就清楚的意識到一個問題,那就是我不能一直待在孤兒院裡,因為這裡面除了女人就是小孩,對於我這麼一個男人的身心成長不利。於是乎,在七歲那年,我翻過了孤兒院的圍牆,來到了外面的世界。
要知道,當時的我只有七歲,什麼也不懂,什麼也不知道,要生活還是死亡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為了填飽肚子,我翻過垃圾桶,偷過小商店,甚至還與乞丐搶過吃的,也受過不少的欺負。我的衣服破破爛爛,身上也髒兮兮的,完全成了一個流浪街頭的小乞丐。
當然了,我這個人對於生活的品質還是挺有要求的,衣服實在穿不下去的時候,我會去到人家的樓下,挑選一套自己合適的衣服穿走。在我看來,那些被掛在外面的衣服都是沒人要的,反正沒人要,我拿來穿穿也無妨。
這樣的流浪生活持續了將近有一年,後來我遇到一個人,一個在我常駐那片街區比較有名的混混頭子。這傢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心血來潮,那天遇到我之後就問我有沒有興趣當他的小弟,我那個時候八歲還沒到呢,哪曉得小弟究竟是個什麼玩意,只是覺得眼前這個身後跟了一大幫人的男人很牛逼,於是就點了點頭,正式開始了我的小混混生活。
我那個時候可是街區混混裡年紀最小的,成天穿得有些破爛的衣服跟著混混頭子在街上閒逛。他們打架,我在一旁看著;他們收錢,我在一旁看著;他們進夜店找妞,我還是在一旁看著。每個和混混頭子認識的人都會問,為什麼要帶個小孩在身邊,混混頭子總是很客氣的說:關你吊事!
當時他所在的這一片街區有好幾股混混勢力,相互之間一直有爭鬥,你來我往很多年也沒個結果,導致這一片街區一直處於一種非常混亂的狀態。說來也是奇怪,自從我跟了混混頭子之後,這個男人的混混事業便變得是紅紅火火,一帆風順。
就在我成了小弟後的第二個月,竟然有另外一個小勢力主動投誠,說要跟著混。
這一股勢力的加入讓混混頭子手底下的人手暴增了一倍,收地盤,搶人頭,接下來的事情就變得好像理所應當了一樣,不出兩年,混混頭子就將整個街區的小混混全部收編到了自己的麾下,成為市裡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