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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娛救世主》的新書期裡,我因為當時“紅包”這個功能剛出現,稍微發了幾十塊錢紅包。然後就怕殭屍粉太多,在作者留言裡懇求大家配合:請將來會看正版的讀者,打賞1元錢,證明自己不是殭屍粉。讓我安安心,給我更多創作動力。
現在看來,其實《文娛救世主》當初這個號召,是歪打正著了。因為這個號召,湊夠了300活粉記錄。
否則,說不定我在《文娛救世主》時,就被人當成是買殭屍粉的作者,而攻擊了。
現在回頭想想。
如果《噴神》真是買的殭屍粉,300活粉很難做到嗎?我就是自己給自己打賞300個1塊錢,還能回本150呢!一個月全勤獎都600了!
真正造假的人,會花不起這150塊錢?
但是,我不想花這個150塊錢,讓我看起來不像一個買殭屍粉的。
我不想用一個謊言,來洗清我的清白。
我想看到的,是還有一絲血恥未泯的活人,看到本友們,並沒有比其他題材的書友更陰幾倍。雖然我不提倡熱血,但還請你們證明自己是活人。
我誠懇地希望閱讀《繁榮末世大逃殺》的活粉書友們,打賞1塊錢,只要一塊錢,讓大資料別把你們識別為殭屍粉。別讓這個殭屍粉的大資料,成為侮辱我人格的幫兇。
如果你們能證明你們是活人,那我也乖乖把《噴神》完美收尾。算是證明了我自己的人格。
有些時候,並不是一個讀者全訂了,他就完全沒有對不起作者的地方了。
只能說,在正常的題材型別裡,大家做到這樣,已經仁至義盡了。
但我顧某人寫的書,哪一本不是某點上發前人所未想之角度、或者題材?
我寫的不是跟風文,不是套路文。我的讀者大資料模型,也就根據任何人不一樣。
工作人員,就容易像“看不懂創新型創業者的報表的投資人”那樣質疑我。
這種時候,一個“先收藏點選,等養肥到完本後再來全訂”的書友,其實也扮演了“先表現為一個殭屍粉”的幫兇角色,提供了那個“分母”,在本書連載期間,招致了萬分之一的攻訐和汙衊。
能證明我的,只有你們自己不甘被誤認為殭屍的心。
比如,先打賞1塊錢再次申明,我真的並不是差這1塊錢。如果我真的造假,我自己花幾百塊錢就能把這事兒幹了。
但那樣的粉絲,是沒有靈魂的粉絲。我希望大家是真人。
第245章 哥靠的就是從來不響應國家號召
馬騰做生意抄。
馮見雄做生意抄不抄呢?
其實也抄。
在技術層面上抄。
所以說,在抄抄抄這個問題上,馮見雄的人品並不比馬騰高尚多少。
這也是沒辦法的,誰讓他馮見雄是個文科生呢?
上輩子雖然在網際網路新科技領域,做過多年的專利代理。可那充其量也就是知道網際網路科技發展演進的技術脈絡,但他本人是絲毫技術實踐都不掌握的。
技術上不抄,他還怎麼混?
但是,換個角度來說,他也有遠比馬騰有節操的地方。
那就是他只在技術層面“借鑑”現有的、不值錢的東西。
而在運營和商業變現模式上,馮見雄總是有自己獨門的創新。
換句話說,他能把一個目前已經有不止一家企業掌握了的、但是都還沒玩出花來的東西,給找出體現其市場價值的最優解商業模式。
就像幾年前,他搞n站的時候,影片網的第一波創業者都開始退潮了,幹不過優酷、土豆的都開始賤賣自己的身體了。
然後馮見雄殺進去,趁退潮的時候技術資源不值錢,把一個團隊收了,然後用自己的商業模式做紮實,把“用彈幕引戰、提升使用者忠誠度與黏性”這張牌打好。
其實馮見雄用到的每一項技術,都是別人已經用過的,只可惜別人不知道如何完美結合,創造價值。
如今,面對羅胖子的疑問,馮見雄的回答,其實還是一以貫之這個邏輯。
“我要做一樣技術上沒什麼創新,但我能運營出花兒來的東西。而且偏偏要做到馬騰看到了都不屑於抄的程度。”
羅胖子聽了愕然,不解,內心動搖依舊,似乎在躊躇“馮總特麼是不是為了安慰我,放我放棄模仿宋紅兵,才瞎說的?他小子最特麼能忽悠人了,忽悠死多少人都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