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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幸福得如同置身天堂。
原來愛情,不是在一方死亡時才能達到至高至美的境界,才能在永叵中再不會褪
色。我想要的,只不過是與他攜手看向同一個方向,共同譜寫瑣碎生活的點點滴滴。
在光陰流逝中,一起分享生命中的每一分快樂與憂傷,一起感受生命的真誠和厚重。
後來,我們回了自己的小屋。老媽看到李哲,高興壞了,連忙把這個好訊息告訴
爸爸和哥哥。
晚上,我把泰迪熊阿哲放到一邊,對著李哲看了又看,抱著他的腰怎麼也不放
手。李哲笑我幾時變得這樣黏人。我低著頭笑。
他不會知道,多少次我在夢中擁抱他,多少次在半夜驚醒後,卻發現手邊能握住
的只是一片虛無。而今,他明明在我面前,我卻還是有點害怕,害怕這喜悅不過是我
的幻想。
還好,他踏實的懷抱讓我慢慢安下心來,終於甜甜入睡。
第二天一大早,我還迷迷糊糊,李哲就拖我起床,說是醜媳婦見過公婆,該去正
式結婚了,不然寶寶會生氣的。
於是,我們兩個在Y區民政局大門外,從七點就開始傻傻地等,等著姍姍來遲
的國家公僕開始辦公。
“嗯,你爸媽那麼容易就同意我們的婚事,總覺得怪怪的。”坐在車裡,我無聊
地發問。
從根本上來說,李哲是標準的高幹子弟,雖然是隱蔽性的。按理說,他爸媽八成
望他找個門當戶對的,又怎會這麼容易就接受我這個平民百姓做兒媳?
“沒辦法,誰叫我只喜歡你一個,而且——寶寶最大嘛。”李哲趴在我肚子上聽
了聽,沒個正經地笑起來。
記起從前的種種疑問,我不覺脫口問:“你還沒老實交代,你的夢中情人到底是
誰。”
李哲眨眨眼,不說話了。
“難道你到現在還惦記著別人?”瞪著李哲,我心裡酸酸的。
“真沒見過你這樣的小傻瓜,竟然吃自己的醋。”李哲深深地望著我。
“呃?”我有點懵。他的意思是一他在2001年8月12號碰到的並一見鍾情的那
個人,是我?
2001年8月l2號,我在哪裡,我在做什麼?細細回想起來,彷彿那個暑假是和
維東一起去北戴河玩,還玩得格外開心。可我何時見過李哲?
李哲悠悠開口,“想起來了嗎?”
我茫然地搖搖頭。
腦中,忽地一閃。李哲過年在北京做的電腦屏保,最後定格的畫面,不正是那個
夏天我穿了泳衣在北戴河時拍的照片嗎?那不是偶然,是他特意挑的!
“我知道了,你跟我是同一天在北戴河玩的,對不對?”我得意地衝李哲擠擠眼。
李哲眼底盡是無限溫柔,“是,同一天,你還很英勇地跳到海里救了我。”
救人?這事倒還模糊記得。那天我起了個大早,一個人到海灘上撿貝殼,後來就
聽到好多人叫嚷,說遊艇上有人掉水裡快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