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鷸蚌相爭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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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的店鋪通常不會在日落後營業,芳杏堂順理成章地在圍觀眾人看不到更多熱鬧的惋惜聲與議論聲中上了門板,宣佈一天營業結束。然而,芳杏堂的老主人沒有一點作為比試勝利者的愉悅之心,他嘴裡的滋味是苦澀的,他對未來比在決定店鋪歇業的時候更為茫然。
看起來是龐然大物的金函堂,縣城十家老藥鋪奈何不得的金函堂,有財力、有古方還有真正的“陽州一抹藍”鎮店的金函堂,居然就這麼輕易地敗下陣來,不,別說那一抹藍是假貨――芳杏堂的主人在今天之前,可是連假貨都沒有見過啊!不但他沒有見過,連他的父祖都沒有見過!在今天之前,他都沒有想到,金函堂總店為了此處分店,居然連一抹藍都拿出來作為鎮店之物,如果他那時候知道的話,也許早就設法改行做其他生意了吧!和金函堂相比,他家有什麼?積祖就是幾本大路的藥書,一個鄉下的藥園,一個城裡的小小門面,在縣城都算不得第一,要是能競爭得過金函堂,那才有鬼呢!
到今天,他才真正瞭解到了金函堂在雙河縣的這家分號,究竟有多麼恐怖的實力!過去他曾以為,若不是姓茂的縣官為金函堂鋪路,若是城裡幾家老鋪聯手一搏,未必沒有機會,到了今日,看到金函堂展示出來的鎮店藥材,他才知道,金函堂為了攻下雙河縣,下了多麼大的賭注!
這賭注根本是他們幾家老鋪傾家蕩產都拿不出來的!有茂家在背後支援的金函堂,又豈是他們本地的小鋪所能抵擋的?
然而,這一切的精心準備、厚積薄發在女徒華靈的面前,就好像一個笑話一樣!
芳杏堂的主人,是華靈行過拜師之禮的師傅,他是她的尊長,她必須對他使用敬語,他則擁有對她使用體罰的權力。就是不拜師,在其他方面來看,他是從祖上那裡繼承了土地與南門商業街店鋪的資產者,是縣城裡有一點兒地位的體面人士,在家,他是一家之主,他掌握著孫子孫女的婚姻與人生,他有權決定他們的繼承權,或者是否出賣他們,家裡的其他人,更不用說。而華靈呢?她是個北門貧戶的女兒,資產與她是無緣的,這不光是因為她家裡窮,作為女性,名義上她不能擁有任何財產,即使天上下金雨下到她手裡,那也不是她的,是她的男性家長的,即使所謂的戶主是她年幼的兒子,其實,她自己就是一份財產,這也是芳杏堂主人先前不願意收女徒的原因之一,學得再好,她也可能隨時被家人賣做丫鬟或是淪落到更加不堪的地方去。
所以,即使芳杏堂已經淪落到隨時要倒閉關門的境地裡,一開始,他對華靈還是擁有心理上的充分優勢的,他是人,是個僅次於大戶們的上等人,而華靈基本不能算人。他收下了拜師、學徒的錢財,而他不打算教什麼東西,用得著教什麼呢?華靈還是應該多花點時間學習怎麼煎豆腐才對。
他的這種態度不能說是純粹的惡意,而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看法,一種幾十年只遇到庸碌之人培養出來的自然而然的憑出身看人的作風,因此,在遇到一個真正的天才後,他的那點兒心理優勢立即潰不成軍。
接著,華靈自作主張地與金函堂展開了比試,完全沒有問過他的意見――他是不同意砸金函堂的招牌的!是的,金函堂把他家逼入了死路,他不止一次希望金函堂消失、關門,可……他真的從來沒有想過,光天化日之下,當眾砸掉金函堂的招牌!
那可是有茂家在背後支援的金函堂!是光此處分店就有三十名夥計的金函堂!是在州城都有勢力的金函堂!
他怎麼敢當眾去砸金函堂的招牌呢?
華靈就敢!
她不但敢,她還真的砸給所有人看了,假一抹藍,假一抹藍啊,縣裡的大戶們不懂藥理,不知道一抹藍(即使是煎去湯汁的)有多麼珍稀難得,經過今天,他們只知道金函堂的東西有假!連芳杏堂的女幼徒都認得出來的假!他芳杏堂生意興旺時候都有聯過縣裡大戶的姻,其他幾家老鋪自然不會放過這麼一個大好的在親戚們面前吹風的機會,他們會抓住這根救命稻草,拼命地吹的,反正當眾砸金函堂招牌的不是他們,是芳杏堂!金函堂要是不服的話,再跟芳杏堂鬥啊!鬥到最後,不管哪家倒下去死了,他們都會高興的!芳杏堂的主人知道,因為要是他的話,他也會這麼想的!
什麼?不是他的授意?
得了,不要說金函堂了,他自己都不願意相信呢,一個剛剛拜師的幼年女徒,敢當眾砸與他家積怨已久的金函堂的招牌?一定是老掌櫃的授意啊,簡直是一定的事。他否認?他拿什麼否認?說華靈跟他不是一家的?在見識過金函堂的真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