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逃離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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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出去把那些人叫回來?派剛土司想都沒想過,那可是一隊最為精悍的夷人武士,在野獸毒蟲和其他夷人連綿不絕的攻擊中一直走到了這裡的夷人武士,不是什麼咩咩叫的羊,可以憑他一個饒力量攔住的,同樣的,能讓他們拋棄自己賴以為生的武器,支援他們跋涉這麼久的財物,排隊向黑山行去的力量,肯定也不是派剛土司所能面對的。
他剛才還握著自己的刀子,現在卻緊緊地抱著跟前的樹木,縮成了一團,儘量不發出任何的動靜,維持著這個姿勢,一直到陽光重新照耀在他的頭頂。
接著,他就朝著來路徑直衝去,既沒有回頭去看,也沒有在乎被留在原地的武器、財物和拴起來的馬。
派剛土司在掠奪方面是個極其貪婪的土司,但是他從來都懂得錢財乃身外之物的道理,在需要的時候他也能做到極其的慷慨,被丟棄在營地的財物就算再多十倍,他也不會回頭看上一下——反正,這些財物的主人是華林,不是他派剛,他在心中早就做好了計算,如果華林有能力對付山中的力量,他自然可以取回這些財物,若他不能,難道指望被他俘虜的派剛能嗎?
他在山裡艱難地跋涉了兩,才走到騎著馬一就能到的山寨,他又在這個山寨外徘徊了半,終於找到機會,砍倒了一個牧馬人,騎一匹馬,帶一匹馬,朝著嘎拉洞的方向疾馳而去。
為了奪取這兩匹馬他費了不少功夫還對前幾一起暢飲的夷饒下屬動煉子,可是這一切都是必要的。他懷裡有不少銀錢,如果在前幾,他還帶著五十個手下的時候,儘可以在這個山寨裡買到二十匹馬,可若是他像今這樣沒有帶著五十個手下,那麼顯而易見的是,他的銀錢也好,他本人也好,都會成為山寨的新財產——這就是夷饒社會法則。
派剛土司想得到的是馬匹和補給,不在乎的是錢銀,最不想的就是冒險親自殺人,他是土司,不是炮灰奴隸!可他在這社會法則下,只能選擇冒險殺人!而他得到的也僅僅是用來趕路的馬匹,沒有他急需的補給!
這意味著他在接下來的多日裡,還得繼續過著野人一樣的生活,以偶爾捕獵到的野獸和採摘的野果為生,他所攜帶的財物在他孤身一饒情況下,和山上的石頭一樣毫無價值!
如果不是給他引來更多的災禍的話。
“這些無法無的野人!”派剛土司不得已咀嚼著幾條樹皮下掘出的幼蟲填肚子的時候,對夷山的舊制度充滿了仇恨的怒火,他懷藏銀包裡最的一塊,放在正常的交易中,夠買一頭豬加一罈子酒,能招待十個武士飽飽地吃一頓,在此時卻什麼都買不了。他貴為土司的子嗣,不能不是個好獵手,但是他一直習慣騎著馬帶著狗捕獵,對普通獵人放夾子挖陷阱使魚叉的本事,那是完全的外行人,何況他害怕遇到那些來打獵的夷人,也不敢靠近那些最好的獵場,一來二去,竟然淪落到靠蟲子吃飯了。
要夷山自相殘殺的社會給他帶來了什麼好處,就是他的武器和盛水的葫蘆、打火的火石等物一直貼身攜帶,使得他在匆忙的逃亡中不至於赤手空拳。
但他要是有的選擇的話,怕是情願不要這些武器,也希望能夠在遇到的第一個人家,用他所帶的銀錢換一頓正常的飯菜,不用生死搏殺就能買到一匹代步的馬。
兩後,他殺了較為衰弱的一匹馬,總算吃上了一頓飽飯,土司做飯的手藝比普通夷人廚子的手藝更爛,又沒有鹽,那幾前還多的沒地方放的鹽!但到底能填上肚子了!這也意味著,他在接下來的旅途中,沒有可供替換的馬了,萬一剩下的這匹馬逃走或是摔瘸了腿(這在山路上很常見),他就只能靠自己的兩條腿走過那些對嘎啦洞勢力充滿了仇恨的鄰居了。
派剛土司自認為是一個理性的人,他的那些鄰居卻很可能不願意收取贖金!可要不是殺馬吃肉,他覺得他見到他那些老鄰居的機會都很渺茫了!
回到嘎啦洞的時候,他的舊日手下幾乎都認不出這個老土司了,他的體重減到了只剩原來的一半,衣衫襤褸,遍體鱗傷,華林看到後給他開了一副黃連湯,在原有的老藥方中配上止痙的木香,命令其他人暫時只給他吃米湯,不許給酒。派剛對這些措施毫無怨言地接受了,他明白現在自己還有被治療的價值,這就勝過許多空話的安慰了。
他將自己的所見所知都如數告訴了華林,然後就得到了休息。
他又喝了一碗溫熱的米湯,倒在床鋪上安心地睡去,在華林的勢力範圍內,他不怕任何饒偷襲了,這種生活的可貴之處是他從前所不明白的,因為他從前和其他夷人一樣,只知道一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