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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大步流星,他越走越快,最後終於真得奔跑了起來,奔向那個心中唯一的目標,自己的“家”:因為起碼,可以將一些東西,一些人,關在外頭!
2007…9…2 11:37
10:20 2009…3…8 (第三稿分章後又改,基本可為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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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馬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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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涅磐重生 未必鳳凰(上)
'原創'選擇與代價[長篇小說]
——原擬名《報復的代價》又或可名《愛的神話》
作者:馬 健
第二章
上
跑跑,停停,走走……
家在哪裡,好遠啊,怎麼還沒到呢?自己都要走不動了!忽然,當轉過一條街角,陳康卻感到褲腿被什麼給扯住了,並險點讓他因此而摔倒。勃然惱怒中回頭一瞧,卻原來地上是個男子,且他還認識,是個總在這附近幾條街匐地行乞,腿有殘疾的中年人。
一直以來出於同情,陳康每次走過其面前,雖然少卻都總會給他個三塊五塊的。其實也有想過,不知這男人他前面那塊白布上所寫可憐身世有幾分是真實。可即使有著這份懷疑,看見他趴在那裡給人叩頭,陳康卻總還是心生不忍,很難就此無視走過。而這傢伙,好像也都因此認識了陳康,一見他走過身前手就舉得高高的!
不過這時間一長了,畢竟陳康他自己的經濟實在太過拮据,幾乎都容不得哪怕一塊錢的多餘支出。所以沒辦法中,後來他經過這片時便常提前留意著,想法遠遠躲開這傢伙,來個“眼不見心不煩”。
然而今天,陳康受了剛才那麼大的打擊,叫他如何還能記得這事?卻沒想到,竟還是被他認出並拉住了,正一手扯著他褲腿一手高舉著要錢呢!
雖然之前憋有一肚子火,此刻實在無心施捨,但陳康畢竟不是個蠻橫無理的人,更不願把氣撒在一個乞丐身上,所以他只是邁步抽出了被那乞丐髒兮兮的手抓住的褲腳,且還強按捺惱火勉強解釋了一句:“下次吧,今天我有事!”便徑直向前走去,準備不再理會這事。
但未曾想,人只走出十數步後,鬼使神差一扭頭,半截磚頭便擦耳飛了過去:顯然,若非有這無意識的動作,只怕剛才他一顆腦袋,便就被開了瓢了——對此,開始陳康還有些惘然,但轉頭一看卻不由幾乎氣結,原來之前那個乞丐見討錢未獲,竟便飛磚洩憤!
或許也是知道自己闖禍了,這傢伙也愕然愣在了那裡。待見陳康轉身後目光鎖定他,臉上漸漸升起怒色,這才驚叫了一聲,哧溜爬起身來撒腿便逃,並很快就消失在了人群裡,連身前那塊寫著“可憐身世”的白布都顧不上要了。看那速度,簡直比兔子都快,何曾又有半點腿腳不便?
見此情景,陳康這邊一時簡直都要氣瘋了,一口鮮血險些沒吐出來!世上竟然還有這種事、這種人?自己也不敢自居是其恩人,但施捨給他的錢也都有近百了。這數目雖是不多可都是自己從牙縫裡省下來的,為此更真的曾經不只餓過一次飯!可難道,騙了自己的錢後再給自己一板磚,就是這傢伙對自己一片善心幫助的“報答”?
陳康想去追,要討個公道,但終於握了半晌拳頭,還是強忍住了!都已經追不上了,何況又能怎樣?打死他?值得為其抵上一命嗎?再說,相對於騙了自己的感情,卻又那麼傷了自己心的“那個女人”,這傢伙的行為又算得了什麼呢?
更也許,說到底,其實只是自己太過愚蠢吧?為什麼,為什麼總要被別人騙呢?自己也不是不聰明,也從來對人性沒有太多奢求,可為什麼,為什麼還要會被別人傷到這麼深呢?
……
到家了,終於到了!
陳康進了屋,關上門,並隨手就扣上卡鎖,使再沒有人能夠闖進來,再沒有人能夠來打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