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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醉維持著笑意,不讓自己顯得太難堪,她大大咧咧地說:“小段同志,你老師沒有教過你,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嗎?既然演了,當然要演全套啦,這樣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嘛!唔……她是你前女友,還是現女友,還是你暗戀物件啊?”
段玖皺了皺眉。
“你們倆吵架了,所以你要利用我來刺激她讓她吃醋?”
段玖的眉頭蹙的更深了。
陶醉摸了摸下巴,笑得愈發的清淡。她做了個噤聲的手勢,說:“不想回答就當我沒問吧。沒辦法啊,我這人就是這麼熱於助人,請叫我雷鋒!雷鋒同志我要回家了啊,拜拜!哦,對了,還有件事情,小段同志,放低點格調,別老繃著臉,喜歡她就告訴她,吵架了就道歉,天天端著也不是個法子,別老想些亂七八糟的法子,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這是作為一個女的給你的最誠懇的建議,至於聽不聽是你的事了。”
段玖依然不說話。
陶醉搖搖頭,自嘲似的笑了笑,說:“我走了,您也走好,再見。”
第11章 (十一)你喜歡我?
chapter 11
怎麼形容她現在的感覺呢?
就好像小時候她最喜歡的隔壁家大哥哥沒有跟她道別就杳無音訊地消失不見。她時常眼睜睜地看著對面空蕩蕩的房間,他的窗戶都沒來得及拉上,米色的窗簾在蕭瑟的涼風中飄飄蕩蕩。
她當真是很喜歡很喜歡隔壁的大哥哥,儘管她已想不起他的名字,也記不清他的模樣,但是她卻記得在她很小很小的時候,有一個對她很好很好的大哥哥,也記得只要他一有空,自己總喜歡纏著他。
她父母常常不在家,而她每天趴在窗臺前眼巴巴地等隔壁大哥哥回來。他一身筆挺的淺藍色襯衣和黑色西服,走到樓底下時優雅地扯著領帶,這時候她就會興沖沖地從沙發上下來,然後開門在門口等他,他就會帶著她去他家裡吃飯。他們家的飯菜很好吃,陶醉總能吃掉滿滿一碗。有時候想起來,也許自己身上的肥肉就是從那個時候養起來的。
大哥哥的父親和她爸爸一樣是警務出身,而大哥哥也讀的是警校,一畢業就子從父業,成為了人民警察。
受她爸爸陶磊的囑託,他們一家都非常照顧她,她的童年幾乎就是在他們家度過的。
她依稀還有點印象,他們家好像還有一個比她小半歲左右的弟弟,人小鬼大,比起他來,陶醉更喜歡大哥哥,至於為什麼……她已經忘了。
陶醉一直以追隨隔壁家的大哥哥為己任,哪知有一天她等到了天黑夜深也沒有在視窗看見他的身影,她等了好幾天,她去問陶媽媽,陶媽媽卻一反常態地表現出一副不屑談起的模樣,讓她不要去管,也讓她以後不要再去他們家。
再後來,他們家只剩一個空殼。
大哥哥甚至連一聲再見都沒有同她說。
她仍深深地記得當年的心情(足以見得她是多麼記仇的一個人),說不難過是假的,說不生氣也是假的,但除了難過和生氣之外還有很多她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在心中百轉交回,在身體裡蔓延、擴大、膨脹,鬱悶到難以言說的感覺。
就像現在。她的感覺怪怪的,好像有點煩躁有點難過有點生氣有點鬱悶有點失望,卻又好像不至於此,真要讓她說清楚,她好像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她雖然是中文系的博士生,但她對這樣的心情卻依舊詞窮到無法用精準的詞彙去描述。
陶醉微微嘆了口氣。
她使勁去回憶那個大哥哥的名字和長相,卻是一點印象都沒有,好像這個人從來沒有存在過,只是她yy出來的而已。
就好像有人費盡苦心在竹簡上刻下了千古青史,只為後人有一天能發覺他的存在,記得他的作為,只可惜竹簡在風吹雨淋中埋藏千萬年,等人們找到時,字跡早已磨滅不清,無法辨認。
眾人皆以為只是普通的竹簡,其實卻是一個人存在的證據。而他的證據呢……他留給她的,真正摸得著的,只剩下一本書和一支鋼筆,鋼筆被她妥善儲存,而那本書……她就算做不到倒背如流,也是記得差不多了。
但他的人再沒有出現過。
唉。
——
陶醉垂著腦袋無神地注視著自己的步伐,腦袋裡卻在胡思亂想,不知怎麼,越想越遠。
段玖忽然皺著眉擋在了她的面前,強硬地說:“我送你回去。”
陶醉似笑非笑地搖了搖頭,“你是不是覺得利用了我特別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