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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蹋自己才好。吃喝嫖賭就不用說了,除了不吸毒、不殺人越貨,他沒沾過手的壞事兒估計不多。
“世界真小,”我忍不住嘆了口氣,“這樣都能遇見你。我果然衰到家了。”
“你看你什麼態度?拜託你也熱情一點點嘛,咱們好歹也算是他鄉遇故知。”路一十分熟絡地接過我的包,開始拽著我的胳膊挨個給他的同伴們做介紹。我雖然一向都不怎麼看得上這個人,不過有這個話癆在場,我倒是不用擔心自己靜下來之後又會胡思亂想。
一通介紹下來,這些人的名字我一個也沒記住。倒是明白了一件很驚悚的事兒:路一居然是這個集團下屬某個電子公司的市場部主任!
“你居然有正當職業?!”我震驚得忘了要掩飾。當然,我本來也不擅長這種高難度的技術活兒。
“什麼意思?”路一很是不滿地斜了我一眼,從鼻孔裡哼了一聲,“合著在你眼裡,我就是個全職流氓?”
一直以來,我真就是這麼認為的。
“我這人其實挺有能力的。” 路一突然來勁兒了,“這一點從小就能看出來。”
我暗中撇嘴,可不從小就有能力唄。還穿著開襠褲呢,就能組織一夥小屁孩團伙作案,去偷人家小賣店的冰糕……
“你知道我年滿十八歲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嗎?”路一繼續追問。
“祥林哥,你又來了。” 我實在忍不住,望天翻了個白眼。在座的人至少有一半都露出了和我一樣的表情。
祥林哥壓根不理會我的挖苦,興致勃勃地繼續跟周圍的觀眾們爆料:“我拿著戶口本一溜兒小跑去了派出所,軟磨硬泡,使出了渾身解數,終於唆使那個頭戴大蓋帽的帥大叔把路嘉明改成了路一……”
“改錯了,”我繼續嘆氣,“少了一橫。”
旁邊有人笑出了聲。路一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茉茉,我發現我一直都被你偽善的外表給矇蔽了。原來你這麼壞啊。”
我也笑了。跟這些人在一起,我的情緒似乎也沒有那麼糟糕了。
“哎,對了,”路一又湊過來問我:“什麼時候把你的魔神牽出來遛遛?”有一段時間他也蠻熱衷於賽車的。他有一輛改裝過的哈雷,不過技術很一般。
“我不打算再玩這個了,”我搖搖頭,“對了,你要是知道誰有吉普要出手的話幫我牽牽線吧。”路一人脈很廣,三教九流什麼樣的人都能跟他扯上點兒不清不楚的關係。自然訊息也比一般人靈通。
路一的表情有點不可思議,“不玩了?!”
“不玩了。”我點點頭,“車我是要自己買。所以太貴的別找我。”
“賽車真不玩了?”路一不停地上下打量我,一副見了鬼的表情,“你不是很迷你那魔神的?怎麼說不玩就不玩了?我說殷茉,你不是被什麼玩意兒給附身了吧?”
我懶得理會他的胡說八道,閉了眼靠在座位上假寐。
“為什麼啊?”路一不死心地追問,“前一陣兒你不是玩得挺瘋的嗎?”
“愛惜身體唄。”我閉著眼睛說。
“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我只是突然之間很怕受傷。當然這種事以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但是,如果我不小心撞壞了頭,如果什麼都不記得了……
那該怎麼辦?
隨著天氣一天天轉冷,我的情緒也慢慢平靜下來。
當那個人的情緒如同一幅張開的圖表,每一次的起伏都清清楚楚地傳遞到我的腦海裡,我很難相信他是真的離開了。那是一種很難形容的感覺,就好像他走了,可是他的一部分還留在這裡。
耳朵上腫起的包慢慢的由軟變硬,碰到的時候也不會那麼鑽心般的疼了。不過在某些情況下它還是會變得滾燙。比如我有一次認錯了人,追著一個高個子的年輕人瘋跑了兩條街的時候,耳垂上就好像貼了一塊烙鐵似的,疼得我直想哭。
我經常把頭髮放下來擋著它。萬一被人看到了,我會解釋說那是一個良性的血管瘤。其實它摸起來更像一塊骨頭。它的顏色也在慢慢加深。到了大三結束的那年夏天,它已經由最初的肉色變成了一種不那麼顯眼的粉紫色。
早起對著鏡子梳頭的時候,陳小慧歪著腦袋端詳了我幾眼,然後說:“也不錯。離遠了看像個挺別緻的耳飾。”
我笑了笑沒有出聲。
臨出門的時候,她又問我:“你自己發現沒有?自從你長了這個包之後,就不怎麼愛說話了。”
我不是不愛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