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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她曾經給一位小孩做過家教。那孩子的父母原本很恩愛。但自從婆婆來了之後,整天鬧得不可開交,婆婆對兒媳婦橫條鼻子豎挑眼的,經常會在兩人之間挑事兒。
一開始那兒媳婦還忍著,後來,忍無可忍,非逼著丈夫,要麼把婆婆送回老家,要麼離婚。
那男人自然不肯妻離子散,最後那婆婆被送回了老家。那時候,錢淑蘭也覺得那兒媳婦很可憐,覺得婆婆過份!人家兩口子過日子,你摻和在裡面幹什麼?
看著兒子和媳婦大晚上恩愛,她卻故意去敲門,把一向孝順的兒子嚇得差點陽痿。最後,連兒子都不站在她那邊。
錢淑蘭現在有幸做婆婆,自然要秉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在心裡尋思,自己還是趕緊搬出去吧。
這種夫妻間的事兒,她插進去就等同於火上澆油,倒不如讓他們自己處理。離不離的,都由王守智自己決定。
如果她在這裡,最後王守智跟李彩英離了婚,那他們怪得人只會是她。
原身當初在王守智選媳婦的時候,只不過是把娶李彩英的好處說了出來,並沒有逼他做決定。可王守智卻能怨恨原身六七年,可見此人心眼小,沒有擔當,還愛推卸責任。
一旦,王守智跟李彩英離婚,到時候,他的工作一定會被李國成鬧沒了,接著王守智就會被逼回鄉,過那種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到時候他對她的怨言就會更大。難道她還要再花七年去消除他的怨恨?這太得不償失了!
她才不摻和他們倆的婚姻呢。愛離不離,愛過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