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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表象看本質。
錢被搶了,糧被搶了,甚至地盤也被搶了,所以我們大傢伙才合起心來鬧事——這才是這張長達一米、可謂字字是血淚的訴狀所掩藏的真正內容。
不論王邦才、李獲陽等譁變官員如何訴苦,高淮在遼東又是如何搜刮民力,有一點是絕對繞不過去的,那就是沒有高淮,這些錢糧恐怕也到不了朝廷手中。
誰人得去了?
除了遼東文武,應當沒有他人。
對此,良臣從不懷疑。
因為,歷史很明確的告訴他,遼東軍頭的形成正是在萬曆時期,至崇禎末期達到巔峰。最後,搖身一變,“從龍入關”了。
有穩定的錢糧來源和地盤,有大量役使的軍民,才是形成軍頭的基本條件。
高淮所為,且不論其是否具備合法性,又是否真的手段粗暴,不顧民力如強盜一般竭澤而漁。至少,在良臣看來,他在遼東干的不錯,要不然萬曆也不會挺他十年。
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高淮的說法是王邦才和李獲陽搶奪他上貢給皇帝的錢糧,事洩鋌而走險率眾譁變。
王邦才他們的說法則是高淮在遼十年,致使百姓窮困,軍民苦不堪言,他們這才不得已帶甲喧譁。
誰對,誰錯,良臣不評定,他也沒這個資格評定。
他只是來看看的,萬曆沒有給他任何權力,任何可以處置這樁大事的權力。
不過,站在良臣的角度,單從這份訴狀來講,高淮的稅使差事幹的是十分到位,也很盡力的。
不論從事哪種行業,只要有買賣,有利潤,那向國家交稅,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事。
如果說錯了,也是高淮乾的有些過份,或者說過於貪婪了,也有點過於小家子家。
百姓種的菜也要收稅,這未免太不像話。
當然,事情真假,還有待良臣進一步調查。
至於說稅兵敲詐商人,這件事當然不能聽憑一方所言,得辨證看。
稅兵為何敲詐商人,是應收稅而收不得,還是應收稅畢再敲詐呢。
不搞清這個問題,談是非對錯,那就全然是表面文章,當不得真了。
要知道,萬曆之所以派出礦監稅使,根子就在於國庫收不上稅。僅靠田畝稅,根本支撐不了龐大帝國的運轉。國庫要是有錢,萬曆何至於擔上一個與民爭利愛錢皇帝的罵名。
礦監,是靠開礦掙錢。稅使,則是靠收稅掙錢。
顯然,打一開始,萬曆的目標就很明確。無論是開礦還是收稅,所針對的也絕不是普通百姓。否則,大可加田畝稅便是,何必如此麻煩,整日和外朝爭來吵去的。
萬曆不向普通百姓加稅,那麼收稅的目標是誰?
答案,是明擺著的。
天下誰人有錢,富商。
天下的礦產又被誰把著,富商也!
向有錢人收稅,用以調劑國家財政,放在哪朝哪代,都是應當被普通百姓稱讚的善政。
況這些有錢人,也太沒有錢人的覺悟了。
光佔便宜,不講付出,只顧自家,不顧國家,這種人,從來都應是被史書,被民眾唾棄的人。
然而,現在,一切卻顛倒了過來,實在是叫人稱奇。
這,或許就是國家發展到一定程度,過於繁榮導致的畸形吧。
笑貧不笑娼,講的不同事,但本質上倒也貼合萬曆以來“與民爭利”產生的一系列問題。
朝廷沒有錢沒關係,想弄錢也沒關係,重要的是,不能從我們這弄錢。
你若是弄了,就是昏君,就是與民爭利。
…….
訴狀通篇看下來,看著字字好像血淚,但全是控訴性質,扣帽子的指責。一條一條列出,猛一看,這高淮乾的可真是禽獸不如。
但細再看,除了罪名還是罪名,僅有的例項也只是指向敲詐商人,及至泛泛說十室九空之類駭人聽聞,卻經不起推敲的字眼。
類似這種文章,良臣覺得如果有必要,他也能弄十份出來,並且一份比一份猛。反正,往大了說,往壞了說,十條八條罪名不夠狠,百八十條也不嫌多。
要說實在,還是那位奴酋實在,不搞太虛,七條罪名就能起兵了。
私扣軍餉,良臣覺得高淮應當沒這個膽量,也沒這個資格。
高淮只是礦監稅使,又不是薊遼總督,也不是遼東都司、巡撫,他怎麼剋扣軍餉?
就算他敢,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