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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公不是耍無賴,而是理直氣壯的討要這筆賠款。
家國家國,家在前,國在後。
何為家,子孫即為家。
沒有子孫後代組成家,何來國。
所以,魏公公成了太監,理論上斷了子孫根,使得家國天下少了最主要的一環——家。
這事,往小了看是毀了魏公公個人,往大了看很可能壞了大明江山,毀了社稷基礎。
沒有小家,便無大國!
焉知他魏公公的後人沒有大將軍、大都督、大學者、大匠人、大狀師、大嫖頭呢。
家國無小事,魏公公出於現實原因,只要求金錢賠償,已然是講道理,講律法,講良心的了。
否則,砸了你馬廠,把你搶個底朝天,誰又能奈何得了他?
告狀,可以,條條大道通京師,你儘管去告。
告贏了,算他輸。
世上事,總講個理不是。
沒有因,必然沒有果。
魏公公來你馬廠,總不是沒有因果的。
楊廠長渾身無力,棉被緊裹下的他,下面也是涼涼。
他意識到自己即將面對一張天價賠單。
一條好了的腿都要他五千兩,一條沒了的鳥要多少?
想都不敢想吶!
放眼廳堂內,皆是小賊太監的打手幫兇,沒一個自己人在邊上,那感覺當真是舉世無親,天下皆負我。
賠…賠不起。
楊廠長沒其它念頭了,他腦中空白一片,身子也開始搖晃起來。
見狀,魏公公不忍,他為人實誠,怕楊廠長因為過於恐懼導致神志迷糊,無法行使他的正常民事能力,於是直接在其耳畔喝喊一聲,給了一錘子價格——一萬兩。
不容討價。
一萬兩是多,是嚇人,然而天可憐見,一萬兩能買來一條活蹦亂跳的鳥?
一個不完整的男人,內心的創傷有多大,又豈真是一萬兩能撫平的!
嗯,別人或許不行,魏公公這,倒真可以。
他這人,倒是蠻喜歡用錢來解決事情。
當然,前提是他樂意。
一萬兩的賠款肯定是遠超楊廠長的心理底線了,老實說,雖然做了十七年廠長,撈了不少,但真論手中流動的現銀,恐怕他一家一當加起來也不會超過萬兩。大多數撈來的錢都叫他拿回老家買房買地了。
一條腿要了他五千,一條鳥再要一萬,加起來一萬五千兩,若按這數目賠,他恐怕得賣掉上千畝地才行。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楊廠長索性也放棄了掙扎,如死魚一般就想癱坐在地。
奈何身上裹著棉被,兩腿竟然彎不下去,只得痛苦而僵硬的用心死神死的目光看著那不要逼臉的小賊太監。
態度也是寫在臉上的——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你個偷馬小賊真要老子賠也行,大不了把鳥割了給你!
他可是真能下得了這狠心的,反正他今年也五十二了,那玩意怕也用不了多久。
雖然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在敲詐楊廠長,但魏公公顯然知道被人敲詐的滋味。
左安門前胡廣和沙千刀那兩倒黴蛋可是毀了他五個銅板姐兒夢的。
因而,看到楊廠長那一幅隨你怎麼弄的表情,他覺得自己似乎做的有些過。
“咱家知道你拿不出五萬兩,不過不要緊,只要…”
自己血淋淋的教訓剛跨年,魏公公不忍楊廠長失去人生的希望,考慮再三,給他指出了一條可操作的賠款道路。
“什麼?公公要我的馬?”楊廠長愣在那裡。
“嗯。馬。”魏公公點點頭,“按市價折算,如何?”
楊廠長一臉猶豫,然而卻不是擔心把馬給了小賊如何向上頭交待,而是在考慮以怎麼樣的價格把這些馬折成小賊索要的一萬兩。
爾今馬價其實並不高,去年有樁案子。
說的是大同得勝堡和宣府張家口三處互市,共從蒙古人那裡易馬4089匹,每匹馬報給朝廷的均價為白銀七兩七錢,而實際上只給了蒙古人不到七兩的交易價。
之後,負責互市的官員將其中質量稍次的馬賣了九百匹給商人,每匹馬報價九兩三錢,共計獲利近兩千兩。而那商人又將這些馬分到各地以一倍的價格轉手,獲利近萬兩。這事被大同巡按偵知奏報朝廷,主持互市的官大同和宣府官員為此被免了不少人。
而在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