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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僕寺不是寺,乃正規朝廷機構,從前屬小九卿,是實權兼要害機構,概因該衙門不但負責皇帝的車馬,更負責天下馬政,名符其實的弼馬溫。
本朝,太僕寺仍掌馬政,卻隸屬兵部,又有南北之分。
北太僕位於京師,南太僕則位於滁州,
肅寧境內的馬廠是宣德年間留下來的,與這馬廠一起的是馬戶制度。
到如今,馬戶早名存實亡,各地保留下來的馬廠也屈指可數。
馬廠,是飛地。
行政上不歸地方,而直隸太僕寺下轄典牧署管轄,類似後世的國營農場,區別在於不種地而養馬。
因飛地的緣故,馬廠擁有獨立於肅寧地方的一套體系,在馬廠的地盤上,一切由廠長說了算。
廠長不是官,而是吏——有品的吏,正九品。
莫要小瞧了這正九品,楊廠長一年的油水不比肅寧縣正印顏良差。
說白了,天高皇帝遠。
離著京師幾百裡遠,廠長在馬廠內要做什麼,哪個問得著,管得著,連遮遮掩掩都不用。
別的不說,就是將馬廠的土地廢草還耕得來的幾千畝土地年租,就足令楊廠長堪比大地主了。
這位,貨真價實的肅寧縣首富。
不過明年,楊廠長就該退了,他也不年輕了,三十五歲上任,在肅寧呆了整整十七年。
這次,是不得不退,因為他典牧署的姨丈致仕了。
也是時候退了,十七年來楊廠長撈的也夠多了,再不退誰知上面會不會把他當肥豬宰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朝官員一朝親信。
上頭都退了,他再賴著不走,那是自己給自己招禍。
要說這十七年廠長的日子,那真是過得舒坦,並且時不時的有樂子。
“捉馬賊”就是楊廠長最愛乾的一件事。
“馬賊”是馬廠對於那些偷馬騎的潑皮統稱,實際上對方也算不得賊,因為他們不敢將馬真的偷走,充其量也就是潛進來趁著放馬人不注意,上去騎上那麼一會。
只是在馬廠看來,未準而騎,不是賊又是什麼。
個個都來偷馬騎,這馬廠還用不用活了。
對待馬賊,馬廠的一貫態度就是嚴打。
往死裡打,打死了都沒關係。
天塌了,也不關地方的事。
打官司可以,可誰敢打這官司?
馬廠裡的馬,哪怕是一匹老馬,那名義上都是天子的御馬!
敢偷皇帝的馬騎,打你個半死,那是手下留情了。
去年,楊廠長就親手將一偷馬騎的小賊打斷了腿,聽說小賊是附近村子裡的小潑皮,年紀輕輕不學好,從書堂跑出來跟人瞎混。
本著從小整治比大了整治更有用的觀點,楊廠長那次打的比平時更帶勁,當場就把那小子打得半死半活,然後叫人抬了扔廠外面。聽說叫附近人給抬回了家,事後是死是活還是殘,楊廠長都懶的打聽。
他也根本不怕人報復,要說狠,方圓百里哪個橫得過他楊廠長?
馬廠人是不多,但要他楊廠長發個令下去,糾結個幾百打手是沒有問題的。
單這份力量,就足以使他傲視周邊府縣的三教九流了。
更何況,他還是個官!
沒個民敢與官斗的,就是肅寧縣也不敢問他馬廠的事。
因明年要退,楊廠長這陣忙的事就多了起來。他要在臨走前再狠撈一筆,馬廠裡的賬也得做平,能賣的東西都叫他賣了。下任廠長從哪生髮,就不關他的事了。
中午和幫親信一塊吃酒,興致一高,難免喝多,所以楊廠長早早就去睡覺了。
不想,有人來找他。
……….
閒人免入!
一塊一人多高的石碑橫在魏公公面前。
這塊石碑熟悉的讓他心痛。
猶記得,他被打斷腿後在這塊石碑下躺了兩個多時辰,才叫人發現。
當時要是發現他的人再遲些,現在,恐怕真是地下一具腐屍了。
新仇談不上,舊恨卻磨人。
良臣當然不是無事來登三寶殿的,他是要來跟馬廠的人算賬,算算他魏公公的腿值幾錢,順便殺個雞嚇嚇猴。
只是,實事求是而言,要不是馬廠的人把前身打的快要死,又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