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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一家典當行時,良臣拿了兩個金飾進去換了不少銀錢和銅板。
西李給他的飾並非宮中銀作局打造,這省了良臣不少麻煩,要不然被人盤查起來,他還真難以解釋。
畢竟,他和許顯純不同,人家雖然不入流,可怎麼也是皇親國戚,他算什麼?小爺的道友?
官府能聽他這解釋?
換了錢,囊中底氣足,加上牢籠中得脫,又沒人追著自己切鳥,良臣的心態變得很端正。
於是,他又去了一家成衣鋪,買了一套讀書人穿的儒衫。
白白淨淨的,看著就是牌子貨,比肅寧鄉下裁縫做的就是襯頭。
在銅鏡前來回看了又看,良臣總覺得差了點什麼,又不知道少什麼。想了想,脫下腳上的布鞋,要夥計拿來對靴子換上。
這一換,很是滿意。
從店裡出來時,當真是叫人眼前一亮。
只見一大臉微黑少年,身著儒衫,腳穿皮靴,左手拎二斤豬頭肉,右手提兩壇燒酒,一步三晃,引得路人側目不已。
拉風,不是一般的拉風。
良臣覺得二叔要是看見自己現在的樣子,肯定會為他驕傲。
他對自己的打扮真的十分滿意,走得累了,就靠牆歇會。
來往女眷頗多,有可人的,良臣總會朝人家諂媚一笑,眉宇間寫著一句話——“美女,約麼?”
自我感覺這東西,是個人都有,只是人貴有自知之明,擱良臣這,卻有點飄飄然。
他現在是篤定了,他老魏家雖然十八代貧農,但打今兒起,就得脫貧奔小康,朝著康莊大道邁進了。
為啥,因為他和當今小爺是道友!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沒瞅見,他都把二叔弄進東宮了麼!
什麼是成就感?
這就是!
“…啊,我們意氣風走進那新時代…我們講著春天的故事…”
一路哼著別人聽不懂的小曲,良臣沉浸在對美好未來的嚮往之中,渾然不理會路人那驚異的目光。
穿儒衫穿靴子,其實在別人眼裡,那是徹頭徹尾的不倫不類。
衣服,不是這麼搭配的。
良臣,壓根就是大明朝的“殺馬特”,只是他自己不知而矣。
不過,依他那德性,就是知道,也不會有羞恥感,反而會認為自己引流時代潮流呢。
今兒也不知什麼日子,遠遠的,良臣就瞧見前方圍著不少人,似是有什麼熱鬧可看。
天子腳下有甚稀罕事可看的?
天下的怪事,你們有誰知道的能有我多?
良臣傲然一笑,鄙視的掃了眼一幫興高采烈的吃瓜群眾,然後嘴裡嚷著讓讓,擠進了人群中。
有便宜不佔是傻子,有熱鬧不看是痴子。
然而,良臣擠不到前面去,因為前面還有不少人堵著,其中幾個還長得特別人高馬大,打赤膊的也有兩個,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
其中一個傢伙被良臣擠得有些嫌煩,扭頭兇狠的瞪了他一眼,臉上明晃晃的寫著四個大字——“找打是不!”
這等地痞流氓,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
古往今來,這等人物也是萬千小說作者筆下主角的墊腳石,八流龍套的存在。
良臣絕對無法容忍自己在這種人面前退縮。
只是考慮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良臣懶得跟他們一般計較。
真實原因卻是,他對自己的小拳頭有著清楚的認知。
和諧社會,吵吵罵罵的成何體統。
良臣識趣的從大漢兇狠的目光中,乖乖的擠到邊上的牆角,將酒罈和肉放好後,彎腰搬了幾塊磚頭疊上,然後踩了上去。
因難再大,也要克服。
熱鬧這東西,錯過這村可沒那店了。
最好是原配抓小三,撕得一塌糊塗,露出個幾點什麼的…
熱鬧還沒看到呢,良臣就已經聯想了,一手捂著鼻子,一邊準備喃喃自語:“剌激…真剌激。”
豈料,前面沒什麼剌激的存在,圍觀眾人看的是茶鋪裡幾個吃茶的人。
是男人,沒有女人。
幾個大男人喝茶有什麼好看的?
良臣大為失望,對京師群眾看熱鬧的素質表示了大為不屑。
白耽擱小爺這麼一會功夫!
良臣正要從磚頭上下來,視線卻突然定格在那茶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