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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子,來真的!
眾犯人被良臣手中那眼球驚呆。
牢裡“吃教訓”由來已久,有鬧的,有不服的,有反抗的,可沒一個敢來真格的。
拳腳再狠,只要不朝要害招呼,總要不了人命。
任你再能打,雙拳難敵四腿,總要服輸。你不服輸,打的牢房全怕你也沒用,因為外面還有牢頭和獄卒。
為了規矩,總要收拾你,治得你服服帖帖。
要是一個個的以為自己能打,就不服規矩管,那這世間,便沒有方圓可言了。
到了最後,還是一個服字。
服了,就老老實實窩著,叫幹什麼就幹什麼。等到下一個“新人”進來,你就會自覺維護這牢裡的規矩,成為新人眼中獄霸般的存在。
有一點毋庸置疑,吃教訓做規矩,不會把你往死路逼。外面發了話,要好好整,也不過是多受點罪,不必擔心小命就給送了。
所以胡三“請”魏良臣“喝茶”,那是手段,折磨你一段日子,他們滿意,外頭也滿意,這事就結了。
無冤無仇的,人傻了才會把人弄死,嫌自己在牢裡住的太短,嫌自己活的太久是吧?
千言萬語兩個字----規矩!
規矩面前,是龍是虎都得趴著。
包括胡三在內,一幫犯人們誰也沒有想到,規矩會壞在魏良臣這裡。
他們駭住了:這愣頭小子玩真的,他敢朝人眼珠子招呼!
這是要出人命的啊!
不到絕路,誰個敢這麼做?
不揹著幾條人命,沒活頭了,誰又願意這樣做?
但這樣的人,牢裡又有誰敢招惹!
真是不怕渾的,就怕愣的。
這幫犯人都是小偷小摸的主,頂多在外面打個架砸個攤子,可沒膽子大到殺人越貨的,更不曾見過血淋淋的一幕,一個個都是瞧的慌了。
被活生生摳出眼球的胡三如殺豬般在那嚎叫,鮮血順著他的指縫往外流,臉上都是血,堵都堵不住。
也是個色厲內荏的,換作真豁得出去的,無論如何也要弄死魏良臣,以洩心頭之恨。哪會只曉得捂著眼睛在那嚎叫,聲嘶力竭,撕心裂肺,除了叫人心驚,還能有什麼用。
這種人,也是廢物。
犯人們愣了一會,終是反應過來,跑到門邊朝外大聲叫喊起來:“快來人,快來人,出人命了,出人命了!…”
良臣在那沒動,任這幫犯人在那大呼小叫。
他定定的看著食指上的眼珠,心頭也跳得厲害,因為他沒想到自己真的將胡三的眼珠子摳出來了,當時,他只是本能的朝對方眼睛戳。
眼睛和身體下面吊著的物件,是人的兩大致命弱點。若是這兩處遇襲,肯定要自保的。
只是插人眼睛,朝人褲襠招呼,是地痞無賴都不屑為的下三流動作,良臣卻幹了。
因為,不這樣幹,他根本沒辦法制服體格比他高大,還有幫手的胡三。
許是因為太過激動,又或許是因為太過恐懼,良臣幹出了他自己沒有想到的事情,那就是把胡三的眼珠活活摳了出來。
害怕,良臣肯定是怕的。
後悔,卻是沒有的。
他不能不這樣幹,因為那碗水,他肯定是不能喝的。
水裡面的東西是當場要不了他命,可也會讓他被折騰的生不如死。且那水裡汙穢不堪,天知道有多少病菌在其中,真喝下去,難保他魏小千歲是不是就在這裡卒了。
反正沒什麼可說的,良臣難得硬了一回。便是不為他自己,為倒在地上都不能起來的大哥,他這口氣都是要出的。
人死,大不了鳥朝天。
有些事情,不是意志可以轉移,也不是大腦能提前判斷禍福的。真能這樣,世上也不會有那麼多罪犯了。
良臣將手上的眼珠子甩到地上,估摸這事不可能善了,殺頭倒不至於,畢竟人沒死,但流放充軍八成是躲不過了。
胡三失了魂魄,良臣自是不會再上去結果他,於是靠在牆上。
現在,他很想來根事後煙。
後果,暫時不去想了,想了也沒用,反正也左右不了。
懷中倒是有司禮大佬的官帖,然這節骨眼,這官帖拿出來也沒用。因為,官帖想要發揮作用,得送對人。良臣一直的打算是要持這官帖去拜見滄州知府的,所求何事,府試過關而矣。
現在,卻是隻能躺在他懷裡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