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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陳祖義很講究,劫掠了財寶之後,自己自留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全都賞給兄弟們,正因為陳祖義如此肯下本錢,所以兄弟們很服他,都願意認他當大哥,本來陳祖義做的這麼好,也許以後也只能在這潮州的江面混個溫飽,或者根本成為綠林的一方豪強,根本不可能成為以後的海盜王,更不可能佔領了後來的印度尼西亞,成了印度尼西亞的番邦國王。
但是命運就是這麼神奇,有時候你可能不在意,但是命運就非要把你向前推上一推,讓你在時代的風口浪尖上浪一浪。
陳祖義明顯就是這個被命運推了一把的人,也不知道陳祖義在最後回想自己一生的時候會不會痛恨命運推了他一把。
這次改變陳祖義命閱時間是明洪武十四年,洪武是朱元璋的年號,也就是在朱元璋登基的第十四年,新任的潮州知府納鄰三房妾,知府是南京人,妾也是南京人,妾在知府結婚之後,回家省親,在回家鄉呆了兩個月之後,從南京往回返程,僱了一艘商船,船上裝著很多財務,就這樣浩浩蕩蕩的路過潮州江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