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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強大的捕鼠官【橘色閃電】先生,你是在找我嗎?”
現在還是工作時間,梅麗莎穿著警服,上身是淡藍色襯衫,鼓鼓的胸口掛著警牌,下面則是黑色的西褲配低幫警靴,梳著馬尾辮,顯得相當幹練。
而且梅麗莎今天的心情顯然也是極好,她抱著羅恩,一邊摸著羅恩毛茸茸的腦袋一邊開著玩笑。
沒有像往常一樣輕聲叫著和梅麗莎打招呼,羅恩還在思考著梅麗莎手指上莫名的熟悉感是怎麼回事。
“巴託,哈拉,我們走。”
笑眯眯地走到角落解開警犬巴託和哈拉的牽引繩,梅麗莎帶著三個毛茸茸的萌物走向警犬訓練場,一邊和羅恩聊著天。
“橘子,你知道嗎?”
“雖然和你在一起訓練的時候,哈拉總是傻乎乎被欺負的樣子,不過,他真的很聰明。”
“昨天下午,哈拉正式透過鮑勃警官的認可,成為一隻真正的警犬呢!”
聽到自己的名字,在前頭活蹦亂跳的哈拉猛一回頭,咧嘴呼哧呼哧地吐出舌頭——五分哈士奇的二氣混合五分拉布拉多的溫柔撲面而來,讓人立刻嘀笑皆非。
在哈拉的脖子下面,和巴託一樣的淡藍色警牌在微微晃動,標誌著它已經成為一隻真正的值得人們尊敬的警犬。
“今天早上,我和巴託去機場執勤的時候順便帶上了哈拉,想讓它感受下執行任務的氛圍,沒想到哈拉第一次出去就立了功,抓住了一名帶著一小捆大麻的旅客……”
梅麗莎的話語還在繼續,但羅恩的嘴角已經微微翹起——哈拉,警犬,機場,巡邏,梅麗莎,大麻……
梅麗莎的話語就像一條銀線將一顆顆珍珠竄連起來,讓羅恩搞明白了自己為什麼會對梅麗莎的手指有莫名的熟悉感。
這股熟悉感來自於那股淡淡的彷彿艾草的植物味道,早上羅恩也在電梯裡從威脅自己的安東尼警員身上聞到過,並且比梅麗莎手指上要濃烈許多。
而按照梅麗莎的今天的行程,這股植物味道只能是來自於哈拉繳獲的一小捆大麻——這是否意味著早上威脅自己的安東尼警員接觸過大麻,或者身上就藏著大麻?
在美國,大麻起初屬於管制類毒品,與海洛因和致幻劑同類,聯邦政府對大麻實施最嚴格的控制。
根據美國國會一九七零年透過的《管控物品法》,凡種植、銷售或擁有大麻均觸犯聯邦法律。
但是自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來,在反文化運動的影響下,一些道德自由派開始挑戰傳統的價值觀,追求個人的絕對自由,並開始推動大麻合法化。
到七十年代,美國多地開始實行大麻的“去犯罪化”。當時尼克松政府發起“向毒品宣戰”的行動,制定《控制毒品法》,還組建專門機構打擊毒品犯罪,但收效甚微。
至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美國一些州相繼透過大麻合法化的法律。其中加利福尼亞州在一九九六年透過法案,宣佈允許出於醫療目的使用大麻,這使得大麻逐漸由毒品轉為管制的醫療藥品。
不過,雖然有人一直在推動大麻合法化,但是在加利福尼亞州,非醫療用途的大麻依舊是毒品,禁止私人持有和吸食大麻,一經發現,最低處緩刑三到五年,最高處監禁三十年。
哪怕是在緩刑中,當事人也要履行法院宣判的一系列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條件:定期當面向監督人報告;定期或隨機接收尿檢,並根據檢測結果參加監督人指定的戒毒專案;提供DNA樣本以供備案;未經允許不得離開本州範圍;不得持有槍支;不得投票;完成法院規定的社群服務時間。
那麼,如果是警員吸食或者販賣大麻呢?刑罰當然會更重,最高可宣判監禁終生。
…………
羅恩當然不知道聯邦和加利福尼亞州有關吸食和銷售大麻的法律,但是從梅麗莎的口氣中可以聽出,大麻在加利福尼亞是違禁物品,擁有,銷售和吸食都是違法的。
這讓羅恩的眼眸中冷峻的寒光再次顯現——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既然安東尼警員當面說出威脅的話語,那就別怪被威脅者先發制人!
從現在開始,羅恩認為自己需要做三件事情:第一件,確認從梅麗莎手指上和安東尼警員身上聞到的味道就是大麻的味道。
第二件,確認安東尼警員是自身就在吸食大麻,還是擁有大麻,抑或只是在警局裡接觸過大麻。
至於第三件事麼,當然是先到警察餐廳飽餐一頓,填補空虛的肚子,補充上午消耗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