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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上的監控燈在閃紅燈,錄音機開啟,兩人翻開記錄本,準備作記錄。
“請問,九前的晚上,十一點左右,你是否有在清灣村,清溪灣旁的樹林出現過,為何去那裡?”
泰哥道。
“有,當時,人有三急,我去解決個人衛生問題。”方涯道。
“那好,解決個人問題,為何會進入那麼深的位置,我們是在樹林深處找到你的痕跡。”
泰哥道。
“我怕太靠外,讓人看見不好,稍微深入一些,你也知道,人有時候好奇,我好奇樹林是怎麼樣,就進去看看。”
方涯一本正經的胡襖。
“好奇樹林?真的這麼簡單,好奇,不是因為別的?比如看到一個人。”泰哥有種被氣到的感覺,道。
“警官,你的話有誤導的意思,我的當事人了,是好奇,少年心態,做些奇怪事,不難理解。”
迦察插嘴道。
“那麼,去這麼遠的地方,誰送你過去。”泰哥道。
“是,奧萊先生。”方涯道。
“警官,我這裡有一份奧萊的親筆證書,還有錄音筆,這些都能證明一件事,我當事人只在樹林呆了一會,時間不超過十分鐘,之後一直在一家農家會所待著,這是農家會所員工的證明書。”
迦察拿出幾份證明書,和錄音筆,遞給桑珠。
“而,桑託先生是從晚上十一點三十四分離開住宿,所以,我當事人是有不在場的證明。”
......
筆錄持續進行,錄了很久,各種刁鑽,或誘饒問題一一回答。
方涯是極度配合警方的詢問。
筆錄記完了。
相互道別。
方涯離開了警局。
桑珠和泰哥有些沮喪,面對有備而來的方涯,兩人是找不到更好的證據。
雖然,方涯有些藉口,實在是蹩腳,當你能否認饒好奇心麼?
又沒有證據在證明他在謊,苦惱。
唯有去印證這些證明書,看看是否有漏洞可以撿。
否則方涯這條線就斷了,除非找到新的證據。
桑珠和泰哥進入觀察室。
“桑珠隊長,去查一下證明書,去沒有問題,就按別的線索去查,不能放過真兇。”
總局局長奠下基調。
“局長,方涯是真的很有懷疑,他看似回答很完美,卻又不通常理。”
桑珠道。
“好了,我知道你想找住真兇,但警方辦案講究證據,拿出證據,不然方涯的調查不得進行,要注意影響。”
總局局長嚴令。
‘好奇怪。’泰哥覺得奇怪,看了眼總局局長。
心中有猜測,卻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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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