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1/4頁)
古詩樂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我叫伊澤瑞爾,是一名來自皮爾特沃夫的探險者,曾經走遍瓦羅蘭大陸。旅途中,我見過不少有趣的風景和同樣有趣的人,其中不少與我交了朋友,有不少還是妹子。可惜的是,她們之中沒有一個願意強調一下自己的性別特徵,在朋友之前加一個女字。
我同時也供職於瓦羅蘭戰爭學院,在不分天日永遠打打殺殺的峽谷中做一名射手。刺客眼中的小鮮肉,法師面前的落水狗,輔助身邊永遠扶不起的阿斗就是我。由於入職時不小心在自我介紹那一欄多填了一句至帥如我當為主角,所有男英雄見到我都手癢癢,所有女輔助都願意賣掉我逃命。為了增添我的主角光環,戰爭學院還特意為我定製了一套未來戰士服,我不太喜歡。穿著那一身去峽谷,我就是活脫脫的1v9。
總而言之,論高富帥,我比不上傑斯;論拽冷炫,我比不上泰隆;論呆萌嫩,我比不上提莫。一無是處如我,只有一件事冠絕群雄:在所有英雄中,我是最賤的。
不,我不是真的這麼認為,我還沒有自暴自棄到這個地步。是那群輔助逼我這麼說的,否則以後下路我都是1v3了——作為一名射手,你最不能惹的就是輔助,而作為一名男人,你最不能惹的則是女人。
因此,作為一名男射手,我覺得,我的最好歸宿絕不是任何女輔助,而是典獄長和布隆。塔裡克就算了,他的心早就交給了皮城高富帥。我才不是吃醋。
我有一些無聊的小癖好,比如鑽鑽下水道,畫畫地圖,我是一個有志於壟斷整個瓦羅蘭地圖生意的有為青年。我還喜歡研究如何從凱特琳的夾子上毫髮無傷地取下一隻小蛋糕,皮城醫院的骨科醫生給我看腳踝時,說我的方法沒有大錯,只是應該讓墨菲特去實施。
作為一名常年在野外工作的探險家,我還懂一些日常生活中完全沒用的知識,比如辨認古文字和看星圖。我曾經在羊皮紙上寫下一行日期和一個經緯度,在那個地方的那一天夜晚,星空某一角會恰巧排列成一些有著美好寓意的古文字。我把這張紙送給我喜歡的女孩,她看了看說不好意思那天晚上我有個約會。那天晚上我一個人站在夜空下看星星,天上的星星組成了幾個字叫你是個好人。
另有一些我作為探險家的本能,大多數人聽了都會驚訝。比如所有地方走過一遍我就可以記得,那些場景任何細節哪怕驚鴻一瞥,我仍可以過目不忘。我認為這沒什麼可炫耀,但更多的人認為我這樣說就是更罪無可赦的炫耀。同樣,這些本事也沒有讓我更容易地追到哪怕一個女孩兒,頂多是更清楚地記得她們在何地何時用怎樣的方式拒絕我罷了。真的,有些事情,還是忘掉的好。
供職於戰爭學院,我與其他射手一起登記在射手公會名下,或稱射手之家。那兒離峽谷不遠,小小的建築裡二樓永遠有我一個房間。去峽谷開打之前,我們都會在那兒換換衣服,梳梳頭髮,噴個定型水以便一會兒死的時候不至於太難看。射手之家隔壁是輔助之家,閒來無事我們也都要去那裡抱一抱大腿拍一拍馬屁。另外三家公會,刺客公會、法師之家和純爺們大寨也都離得不遠,這算是在峽谷供職的福利。管吃,管住,管治傷殘,當然也收錢。
除了各家公會,峽谷附近還有個小廣場,有一些商店,有家酒館,阿狸的包子鋪也開在那兒。從峽谷下班回來,大部分英雄喜歡去酒館喝上一杯,我也不例外。另有一些狂熱的觀眾也會聚集在酒館,為的是親眼見見他們崇拜的英雄們。但酒館裡另一件活動我絕不參與——賭錢。我不窮,但不願用血汗錢去換一時之快,這算是我的原則之一。
是的,我有些旁人看來很無聊的原則。很多人說我是自討沒趣,和我交情深些的英雄則贊同這一點。人總要有些底線,而我的底線,是我為人的良心。
“嘿,伊澤。”
我抬起頭來,格雷福斯。我們馬上就要去峽谷幹一架。但我不想提前見一些人,所以躲進峽谷門口的酒館。沒想到他也來了。
“你也來躲清靜?”我問。
“他們讓我來叫你。”格雷福斯說,“好多觀眾可是特地為你來的,還不去裡面打個招呼?”
“得了吧,我能活著走進去嗎?”
格雷福斯大笑起來。他知道我說的是什麼,有一群輔助正在峽谷門口虎視眈眈等著我。前兩天我又在輔助之家幹了件好事,他們要找我算賬。
“放心。”格雷笑道,“學院法官跟他們都說好了,打完這場之前他們不能碰你,打完這場之後必須留全屍。”
我扶額,更不想去了。格雷福斯直接掄起槍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