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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朔二年, 十月,趙嘉升任朔方郡太守,即將奉皇命北上赴任。
因朔方郡設立不久, 此前營造的城池, 在同匈奴大戰中遭到損毀,趙嘉出發之前,特召集百名工匠,並請下聖旨,允他赴任之後,徵調當地青壯及牧民修築城牆要塞。
郡下轄地甚廣, 又將徙民屯邊, 趙嘉職責甚重,實在忙不過來, 韓嫣主動請命, 出任朔方郡都尉, 隨趙嘉一同北上。
兩人卸任校尉,之前麾下兩萬將兵,除調撥的六千步騎,餘者俱留長安, 歸入曹時和李當戶營中。待新選校尉就任, 親軍會再分五營, 拱衛天子京師。
從九月到十月, 魏尚連遞奏請, 言精力體力每況愈下, 實不堪郡內軍政。魏悅比趙嘉早一步出發,日夜兼程趕往雲中。
魏悅出發當日,趙嘉、韓嫣、李當戶和曹時出城相送。
幾人在城郊話別,以茶湯代酒。
手托杯盞,李當戶和曹時同時皺眉,趙嘉和韓嫣對視一眼,其後抬頭看天。
上月魯王、長沙王連傳噩耗,震動朝野。
這兩位都是劉徹的親兄弟,長沙王更在南征時出錢出力,立下大功。其後深體聖意,自己出人出錢,在南越開闢柘田,準備大展拳腳。突然間薨逝,實令人措手不及。
魯王去後,王太子劉光繼位。
其年歲尚輕,又不愛讀書,整日沉迷樂舞車馬,國事一概交給國相,已有昏聵之相。其餘王子年歲更小,有的還在襁褓,借朝廷推恩,各得一縣或數縣地,卻無能進行治理。
事情聞於長安,經主父偃奏請,既無能治理,當僅留稅收,縣內諸事俱交官寺。
論理,此言本該招致反對,偏有魯王妃出面,使事情的推行異常順利。
究其原因,並非魯王妃多麼深明大義,堅持和朝廷站在一邊,而是魯王沉迷音樂,寵愛妾和舞姬,愛屋及烏,比起王太子,更喜歡小兒子。
數年下來,魯王妃受夠窩囊氣。好不容易熬到魯王薨,自己兒子嗣位,卻要遵照推恩令,分給庶子食邑,怎不令她鬱氣在胸,怒意難平。
主父偃的奏請,本意是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及宗室勢力,卻暗合魯王妃心意。
於是乎,哪怕存在反對聲音,魯王妃仍力排眾議,堅奉聖命。
親孃已經點頭,年少又無心國事的王太子自然不會反對。就這樣,原本寵愛在身,幾乎能同王妃分庭抗禮的幾名妾室,陸續被送出王府,前往親子封邑。
有朝廷旨意,又有魯王府在側,即使王子成年,除每年稅收,也無能-插-手-縣內諸事。
不過事無絕對。
隨著漢帝國對外征伐,疆域不斷擴張,若宗室子弟足夠爭氣,才學武力不亞他人,未必不能以戰功再封諸侯,功勞足夠大,封王亦非虛話。
反過來說,沒有這份能耐,最好莫要蹦高,心甘情願做個吉祥物,安於現狀才是本分。
相比沉迷酒色,身體早就垮掉的魯王,長沙王之事略微複雜。
劉徹不信向來健壯的王兄會突然薨逝,特命當地官員及繡衣使者詳查。最終查出,是有越人首領進獻美人,和怨恨劉發的國官聯手下-毒,當即雷霆震怒。
天子之怒,伏屍百萬。
因劉發之死,劉徹下旨國官斬首,夷三族。誅越人首領,該部男子皆殺,餘者盡罰為奴。
案件了結之後,劉髮長子劉庸嗣位。餘子及翁主各得封邑。因劉發在南越有大量柘田,長女和次女主動上稟,願將封邑讓與兄弟,自請往越地。
劉徹感念親情,準兩人奏請。
兩位翁主年紀雖輕,卻是聰慧過人,性情果決。
抵達南越之後,採取-鐵-血手腕,敢亂者殺,心懷不軌者殺,不從漢令者殺。短短數月時間,殺得當地血流成河,兇名傳遍百越。
鑑於這場殺戮,宵小之徒再不敢冒頭,匪盜及叛亂之人更是銷聲匿跡。
同這兩位翁主相比,此前逃出漢邊,投靠匈奴的劉陵,未免令人不恥。
在押送入京之後,趙嘉再未聽到過關於她的訊息。
唯一能確定的是,劉陵已經身死,而且未按宗室禮儀入葬,史官都未曾錄筆。如非在百越殺出兇名的長沙王女,他甚至已經忘記此人。
幾人在城外送別,以茶代酒,是因天子悼念兄弟,禁長安市酒一月。身為朝廷官員,自然不能以身試法。何況五人升遷太快,不知有多少人等著抓他們的小辮子,更要倍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