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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廣人稀,田畝劃定之後,一般僅是壘砌土石了事,基本也沒誰會去費事侵佔旁人的土地。
然而,法律就是法律。
擅自移動田封,被對方借題發揮,強行扣上罪名,雖不至於像前朝一樣受刑,被收回土地或是囚上一年半載,可能性卻是不小。
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哪怕趙嘉再次將田封壘好,張縣令照樣有千百種辦法給他扣上罪名。
這個計劃根本沒多少技術含量,甚至漏洞百出,完全一想就通。偏偏對方有縣令官印,坐實證據就能一言定他生死。
對方需要的只是藉口,一個下手的契機。
只要動作快,趕在趙嘉對外求助之前將事情蓋棺定論,魏太守出面都是無用。何況在張通看來,堂堂邊郡太守,未必會為一個賓客之子大動干戈。
他背後可是站著代國相!
灌夫不能親自插手邊郡,但有“魏尚公然違法,掩護罪犯”的把柄,定然也不會輕易放過。
難怪要丈量土地,而且還是近期!
趙嘉狠狠磨牙。
讓賊人探查牛羊數量,可以清楚知道圈養獲利。收回土地之後,抓捕熊伯和他手下健僕,獲取圈養牛羊和馴養耕牛的辦法,不需要全部,單將一樣上報灌夫,由其來運作,裡子面子就全有了。
以此“大功”,張通必然會調離邊郡,再不受魏太守管轄。臨行必會再踩他一腳,將他徹底弄死,再不留半點禍患。
想到這裡,趙嘉用力搓了兩下臉。
看樣子,這位縣令明顯是要強摘果子,真心不要臉皮了!
等等!
趙嘉突然一個激靈,對眾人道:“熊伯,立刻讓人去檢視田封,對方既然有備而來,就絕不會只派兩個人!”
熊伯應諾,青壯和健婦全部上馬,向四周分散開去。
趙嘉吩咐健僕驅趕牛羊,往軍市同商人交易,自己騎上駿馬,打算先一步趕往城中,往魏太守府上拜會。
對方如此明目張膽,連費些心思的計謀都不願想,分明是視他如螻蟻,當他好欺!
真讓對方得逞,他的趙字就倒過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