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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淡剛回到營地, 就被匆匆趕來的丁牧傑抱了一個滿懷。他不斷拍打她脊背, 又拉開一段距離,仔細打量她沾滿血汙的臉龐, 啞聲道:“你瘦了。”
林淡推開他,語氣略顯尷尬:“除了瘦, 難道你沒看出別的?”
“還有哪裡不對?”丁牧傑立刻露出焦慮的表情。
“哪兒哪兒都不對, ”林淡扯了扯已經硬得結塊的衣服,直言道:“我已經一個多月沒洗澡了,與馬群睡在一起,你難道沒聞出來?我整個人都餿了。”
丁牧傑擔憂的表情凝固一瞬,少頃竟無奈地笑起來,“來人,”他大聲呼和:“快去給林將軍燒一桶熱水!”
“慢著, ”林淡抬起手強調道:“多燒幾桶, 一桶怕是不夠!”
被傳喚的兵滿臉激動地跑走了,彷彿領了一件十分重要的差事。丁牧傑和李憲則不可遏制地朗笑起來。林淡還是那樣直來直往,十分可愛。她一走就是一個多月,對他們而言卻彷彿過了十年那般漫長。
“洗完澡來我營帳, 我們坐下好好聊一聊。”李憲嗓音沙啞地道。
“我也來。”丁牧傑意味深長地看他一眼。
“我也來,順便帶一些好酒好菜。”其餘將領尚未走遠, 聽見這話紛紛響應。他們好不容易把林將軍盼回來,可不得好好慶祝一下?
李憲心中氣悶, 見林淡答應了, 也不好攆人, 內裡暗罵一聲“沒眼色的東西”。
洗漱乾淨之後,林淡入了大帳,開始講述她這一個多月的經歷:“……離開那處村落,我本想回營地,後來心下一想:就算我回來了又能如何?三十萬西征軍到底不是八十萬五胡鐵騎的對手,我一個人能改變什麼?倘若我有千軍萬馬,必然能殺得五胡聯軍落花流水。”
到這裡,林淡舉起酒壺豪飲一番,玉色臉龐已染上兩團紅暈,顯得格外明媚,雙眼更似上的星辰,璀璨無比。眾將士目光灼灼地看著她,心翼翼地掩藏起心中的愛慕。這是他們的頭領,也是他們最崇敬的人,豈可對她無禮?
李憲飛快看她一眼,隨即低下頭去灌酒。
丁牧傑卻似沒事人一般,只管斜倚在軟榻上,笑盈盈地看著林淡。他不敢褻瀆她,也不敢靠近她,卻更不敢讓她離開自己的視線。
林淡飲完一壺酒,隨意抹了抹殷紅的唇瓣,繼續道:“想到這裡,我便抓住一絲靈光,心道千軍難得,但在這遼闊的大草原上,野馬卻是應有盡櫻於是我在草原各處遊蕩,接連收攏五六個野馬群,又從五六匹頭馬裡挑出最健壯的一匹馴服,其餘幾匹殺掉。如此,這群東拼西湊的野馬群便對我言聽計從,我只要控制住頭馬,就等於勒住了所有馬匹的脖子,我讓它們往東,它們絕不敢往西。在回來的途中,我遇見好幾撥匈奴斥候,但我躲在馬腹下,他們竟絲毫看不見我……”
林淡素來沉默寡言,很少會這麼多話。但是今格外不同,今她打了勝仗,喝了烈酒,胸中更有一股豪情需要抒發,於是話便多了一些。她絲毫不知道,當她紅著臉頰,亮著眼眸,侃侃而談時,她灑脫不羈的模樣有多麼動人。
所有人都專注地看著她,當她笑起來時,他們也鬨堂大笑,當她暢飲時,他們也舉起酒杯豪飲,只要能與她待在一塊兒,便是世界上最幸福也最幸閱事。到最後,大家都喝醉了,林淡卻只是微醺,放下酒杯後沉聲道:“林清為何沒來?”
丁牧傑刻意避開了大家的敬酒,此時還很清醒,徐徐道:“他被老太君強留在京城裡成婚,是等他媳婦懷孕了才準來邊關。林家的兒郎幾乎全部陣亡,只留下他一棵獨苗,他得為林家留後。起來,你也到了該結親的年紀了。”
若是重生回來的那一,他沒避開林菀的設計,林淡應該已經成了他的妻子吧?這個念頭如跗骨之蛆一般粘附在丁牧傑的心頭,令他難以釋懷。但他又深刻地意識到,哪怕林淡成了他的妻子,他也會因為那點誤解,讓他們的關係走向終結。
倒不如像現在這樣,平平淡淡的,好歹還能做個朋友。思及此,丁牧傑不免搖頭苦笑,本想不飲酒,好好地、清清醒醒地陪著林淡,這會兒竟也有些灌醉自己的衝動。
林淡靠倒在椅背上,一字一句道:“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匈奴終不還。匈奴一日不滅,我便一日不成親。林家的血脈,自有林清傳下去。不談這個,飲酒。”她替丁牧傑滿上一杯酒,自己則拿起酒壺豪飲,動作灑脫至極。
丁牧傑趁她閉眼的時候痴痴看了她一會兒,這才將酒一飲而盡,笑道:“打仗的事交給你,傳宗接代的